仁寿山旅游景区开展违建整治

时间:2012-11-22 06:45来源:鑫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记 者 张小燕

  实习生 罗赛玉 张鹏飞

  

  鑫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安宁区仁寿山生态文化旅游景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近日全面展开。

  安宁仁寿山生态文化旅游景区位于兰州市第四版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范围内,是安宁区委、区政府以“1353”为工作思路,精心打造的生态文化旅游项目。项目建成后,景区绿化率将得到进一步提高,绿地保护区内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根治,城市品位得到提升,更重要的将成为安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失地农民增收的新途径,也为广大市民领略自然风光、感受江南韵味、享受现代生活提供一个绝佳的旅游景区。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内规划建设管

  理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确保景区建设顺利推进,安宁区政府从11月15日起在安宁仁寿山生态文化旅游景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安宁仁寿山生态文化旅游景区(规划范围为东至大砂沟,西至咸水沟,南临北滨河了,北含仁寿山)内无证新建、翻建、扩建、接层、搭建以及恶意抢建等行为。严禁任何单位越权审批建房,在安宁仁寿山生态文化旅游景区规划范围内未经土地、住建、城管执法、街道联合审批的建房手续一律无效。前期已经审批的建房手续,过期一律作废。严禁非法拉运建筑材料的车辆驶入安宁仁寿山生态文化旅游景区,一经发现由相关执法部门查扣。

  无合法建设手续的所有新建、在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彩钢房和其它设施,必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并不予补偿;无合法建设手续,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彩钢房和其它设施,当事人应自行拆除;难以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当事人必须自15日起10日内到安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对拒不停止违法建设或不自行拆除的,由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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