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类政务信息须向市民公开

时间:2012-08-27 06:36来源:鑫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记者 吴少华

  

  鑫报讯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兰州市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今后,兰州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的25类政务信息必须向市民公开。必须公开的25类政务信息,包括了从宏观规划、收费标准、公共资金使用到人事任免等的广泛方面。

  市政府办公厅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政府领导的个人简历、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市政府组织机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市政府工作报告,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市政府人事任免。市政府办公厅通过“中国·兰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市政府其他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公开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市统计局);市列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财政总预算、决算;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市房产局);招投标有关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市招投标局、市项目评审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公开责任部门: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部门、单位);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市农委(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公开责任部门: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各有关单位);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市房产局、市国土局);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公开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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