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
鑫报讯 近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审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意见》,进一步研究部署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特困户,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等工作。省委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以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特困户为主要内容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
据了解,省委决定在全省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特困户为主要内容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履行执政为民、实现富民兴陇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强化“三农”工作、推进扶贫开发、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培养锻炼干部的一次重大探索,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一项重大实践。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基本原则是:四级联动、综合带动、全面覆盖、务求实效、长期坚持。主要任务是: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疏导情绪、强基固本、推广典型。参与范围是: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及所属各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省军区、武警部队、中央在甘单位及所属干部,包括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非参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部队中的干部和大中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联系对象是:以全省58个贫困县、8790个贫困村为重点,由40多万名干部联系40多万特困户。联系方法是:省级领导联县联村联户,每人联系1-2个贫困县(市、区),并在联系县联系1个贫困村和不少于5户特困家庭;部门联村,纳入参与范围的单位根据干部人数分别联系一定数量的贫困村;干部联户,在所属单位联系的贫困村中,地厅级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3户、县处级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2户、其他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1户。按照一次确定联系对象、分期分批进村入户的办法进行,保持全年联系工作不断,不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不脱钩。
我省要求各级各单位、广大党员、全体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到农村去、到贫困群众中去,真心诚意地为基层、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在扶贫解困中增进群众感情,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锤炼工作作风,在帮助解决各类社会矛盾中强化执政能力,团结带领广大群众艰苦奋斗、减少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为推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同时会议强调,“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既是“十二五”时期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过程的重大任务。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力推进。要统筹安排部署,把开展这项行动同做好日常工作、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结合起来,同推进“三农”工作、扶贫攻坚结合起来,同加强信访、下访工作,维护农村稳定结合起来,同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起来,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结合起来,同培养锻炼干部、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做到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共同推进、协调发展。要严明纪律要求,严禁层层陪同,严禁收受礼品,食宿费用自理,不得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要广泛深入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推广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为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要强化督察考核,把“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督察工作的重点,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干部给予重用,对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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