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以药补医”将在兰试点

时间:2012-01-13 11:24来源:鑫报 作者:童微 点击: 载入中...

落实单病种限价措施 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

  鑫报讯 “按照国家‘十二五’医改规划要求,开展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改革试点,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记者昨日从兰州市卫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兰州市将选择1家县级医院开展试点,2013年在县级医院全面推行,2015年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同时,在市、县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落实单病种限价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据悉,今年,兰州市将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00元,参合率巩固在94%以上,报销比例在上年基础上提高5%,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并启动省级医疗机构直报工作,切实降低省级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加强新农合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强化人员培训和基金审核,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直报。兰州市还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督促各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落实好医疗机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和全省统一门诊病历制度,以及医务人员“四个排队”制度和医疗机构“八个排队”制度,在市、县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落实单病种限价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深化医院自身建设,积极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公示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住院自费比等,开展网上预约挂号、无假日门诊等便民利民措施,优化诊疗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另据了解,甘肃省卫生厅昨日对《甘肃省农村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中关于双侧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7岁)人工耳蜗植入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对列入甘肃省2012年“十大惠民工程”为民办实事——贫困听障儿童救治工程项目且在定点医院实施人工耳蜗植入的,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由每位听障儿童5万元调整为8万元,并于当日起实行。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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