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考古回放丨​石家墓地·遇村遗址

时间:2022-02-24 19:1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甘肃省文物考古研 点击: 载入中...
  一、遗址概况
  
  石家墓地·遇村遗址位于马莲河以东、九龙河以南、无日天沟河以北的早胜原上,现隶属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早胜镇。二者以遇村南沟为界,沟内常年泉水流淌,途经古峪沟,汇入泾河支流马莲河。
  
  
  石家墓地是20世纪60年代被发现。当地村民在深挖地坑式窑洞时,曾出土大量的马骨。从出土地点及深度来看,当是被破坏的一处车马坑。80年代初,当地村民在其附近打土坯时捡到1件铜鼎、1件青铜矛,另外发现有玉玦、玉璜及穿革铜带饰等。据当地老人回忆,发现地正处于MK2东侧,我们推测是北侧早期被毁墓葬M257内随葬品。遇村遗址于20世纪80年代被发现,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1世纪初,石家墓地盗墓活动猖獗。从目前勘探、发掘情况来看,M37、M38、M39、M40等大型墓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2014年,经国家文物局审批,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陕西龙腾公司联合对石家墓地15万平方米的范围进行第一期考古勘探。截至2016年,勘探发现墓葬257座、车马坑19座,另外,有少量灰坑、窑址等遗迹的发现。2016〜2017年年初,银白高速公路建设涉及石家墓地及遇村遗址范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陕西龙腾公司联合展开第二期考古勘探,完成勘探面积4.8万平方米,发现墓葬108座及大量灰坑、灰沟等遗迹单位。2019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九龙钻探公司联合对遇村遗址展开第三期考古勘探,重点围绕前期考古调查新发现的古城址来进行,完成勘探面积10万平方米。发现城址1座,平面形状大致呈东西向长方形,残存面积至少20万平方米。城址南侧区域遭现代冲沟毁坏,城墙有部分残留。城址外有环壕设施。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厘清新发现城址内外遗存的功能布局,诸如路网系统、供排水系统、大型建筑基址区、手工业作坊区等设施的分布与内在联系,石家墓地南北两区的分布范围,两者“居”与“葬”关系在空间上的反映等问题,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九龙钻探公司又对石家墓地·遇村遗址展开第四期考古勘探,拟完成勘探面积40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在城址外西侧、北侧勘探发现成片平民墓区;城址内南侧临近遇村南沟范围,发现密集夯土建筑基址、道路、灰坑等遗迹单位。
  
  石家墓地从2016年开始发掘,分南北两区,其中南区属于贵族墓地,由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独立发掘;北区属于平民墓地,由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完成考古工作(图一)。截至2019年,南区(贵族墓区)已清理东周时期墓葬44座、车马坑3座、祭祀坑1座(图二);北区已清理东周时期墓葬133座(图三)。遇村遗址2018年开始发掘,由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南京大学联合展开。截至2019年,已完成发掘面积约2500平方米,发现有高等级建筑基址、窑址、灰坑、墓葬、马坑等遗迹单位(图四、五)。
  

 
  
  二、主要遗迹
  
  1.地层堆积
  
  石家墓地及遇村遗址地层堆积大致可分三层。
  
  第1层,耕土层:土色灰褐,土质疏松,孔隙大,厚0.3〜0.4米。
  
  第2层,垫土层:土色黄褐,土质疏松,密度较耕土层较大,厚0.3〜0.46米。多分布于发掘区较高台地上。出土有两周时期陶片及近现代遗物等。
  
  第3层,垆土层:土色黑中泛白,上层疏松,下层黏结,可塑性强,厚约0.7米。易于渗水、保墒,有较强的石灰性反应,是庆阳地区肥力最好的土壤,主要分布于原面上。包含物丰富,以春秋中期遗物为主,两周时期墓葬皆在该文化层下。
  
  常山下层文化遗存分布于遇村沟南西侧较缓台地上,遗迹有窑洞式房址、灰坑等。原上垆土层及墓葬填土内尚未发现常山下层遗物。
  
  2.石家墓地主要遗迹
  
  2016〜2019年,石家墓地共发掘东周时期墓葬177座、车马坑3座、祭祀坑1座等。东周时期墓葬绝大部分为南北向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极少数为东西向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图六)。口大底小或口小底大,部分墓葬墓壁一隅可见脚窝。墓圹近底部周围流行生土二层台,其上未发现随葬品。墓葬多置棺椁,大型墓为一椁重棺(图七)。
  
  
  中型墓为一椁一(重)棺,或重棺,或单棺(图八);小型墓未发现棺椁(图九)。墓内有殉车现象,有整车亦有拆装车,多置于椁盖或棺盖顶部(图一○)。
  




  
 
  
  墓葬内殉狗比例较高,出土位置无一定规律。椁室构建上,有以覆席充当椁盖,有以墓室四壁涂抹浅绿色颜料充当椁壁等现象。棺饰组合中,荒帷、墙柳、铜翣、串饰物遗存等皆有发现。棺床遗存内涵丰富,组合多样(图一一)。棺束遗存从文献记载或与楚墓资料相比较,有自身特色(图一二)。墓主人葬式明确者,多为屈肢葬,少量为仰身直肢葬(图一三)。
  


  
  车马坑3座,其中南北向1座(K2),东西向2座。口大底小或口小底大。相比较墓葬,埋葬较浅。其中,MK2车马分层埋葬,车上马下,车为拆装,1〜2辆,马亦分层放置,2层共30匹,葬式较乱,似为活埋(图一四)。
  
  
  MK5,殉车5辆,车与车东西向纵列,头朝东。由东至西,第1组有车无马,可能为辇车,第2、3、4、5组均为一车二马,作驾乘状(图一五)。车马坑下有7个殉人,挖东西向长方形浅坑置单棺,葬式多为屈肢葬(图一六)。
  
  
  祭祀坑1座,东西向分布。平面呈长方形,四壁斜直,口大于底。仅在坑底西南侧发现一截动物骨骼,可能是祭祀用牲。
  
  3.遇村遗址主要遗迹
  
  2018〜2019年,遇村遗址共清理遗迹有195处,其中有墙体1段、夯土建筑基址2处、灰坑145个、灰沟21条、窑址1座、祭祀坑2座、墓葬22座、马坑1座。
  
  墙体主要针对北城墙3米长的一段进行解剖,发现其横剖面呈梯形,上窄下宽。城墙采用了挖槽起建,层层夯打的构筑方式,表面存在密集的夯窝痕迹,分布均匀(图一七)。
  
  夯土建筑基址集中分布于城址偏东北部。以F2为代表,平面呈长方形,面积100多平方米。建筑南部有台阶三处,紧邻南部的东西两地各有台阶一处。周缘发现柱洞,在中心柱础四周存在祭祀坑(图一八)。
  
  
  灰坑城址内都有分布。平面形状大多呈圆形,兼有椭圆形、不规则形等,形制分平底与圜底两类。
  
  窑址分布于城址内偏东区域。由窑室与操作间及加工间三部分组成。窑室由火眼、火道、火膛三部分组成。火眼5处,平面呈圆形,火道与火眼相连;火膛位于火道下部,平面呈圆形,圜底。操作间位于窑室西北部,平面呈梯形,西北窄东南宽,东南部底部有方形孔与窑室火膛相连。加工间位于窑室东部,平面呈长方形,四壁有火烧烟熏痕迹,内部存在大量烧土堆积。包含物主要发现于操作间内,多为陶片及动物骨骼。
  
  祭祀坑分布于城址内偏东区域,呈南北向一线排列。平面皆呈圆形,深度较浅,1座坑内埋葬零碎马骨,另1座坑内埋葬完整狗骨。
  
  墓葬集中分布于城址偏西区域,在遗址区有零散发现。皆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分南北向与东西向两类墓葬。其中,南北向墓葬与石家墓地墓葬内涵、性质相同,墓圹近底部周围流行生土二层台,其上未发现随葬品。墓内多置棺椁,葬式多为屈肢葬。多打破灰坑诸遗迹单位。东西向墓葬除有单独墓葬区外,遗址区内有零星发现,皆被灰坑打破。部分墓葬流行圆形腰坑,随葬品以单件呈现,多置于二层台之上,流行仰身直肢葬(图一九)。
  
  
  马坑位于城址西侧墓葬区,平面呈长方形,为东西向。坑内殉2马,侧身屈肢,头向东,相背而向。
  
  三、主要遗物
  
  1.石家墓地出土器物
  
  石家墓地出土器物丰富,按质地可分铜器、金器、铁器、玉器、陶器、瓷器、泥器、漆木器等。
  
  
  铜器为大宗,可分礼(容)器、兵器、车马器等,青铜礼(容)器主要为鼎、、簋、壶、盉、匜、盘、盆等,涵盖炊器、食器、酒器、水器(图二○);青铜兵器包括戈、矛、剑、镞、殳、钺等(图二一),以戈为基本组合,或单独出现,或与其他兵器诸如铜镞、铜矛、铜剑等搭配;车马器分车器与马器两类,随葬车器者,辖軎、衡末饰、铜带扣比例相对较高,随葬马器比例较高的有马衔(镳)和由节约等组成的络饰等(图二二)。
  

 
  
  
  金器主要为装饰品,其普遍采用铸造,个别器物发现金铜复合制作工艺,纹饰有中原流行的夔龙纹、兽面纹及“﹛”“<”纹(图二三)。
  
  铁器发现较少,皆属兵器。其中以铜铁复合戈尤为夺目,其铁质部分锻焊于关键部位——援部,这与早期陨铁制品的制作工艺是一致的,并均属于当地最早的用铁证据(图二四)。
  
  玉器,大致可分佩饰用玉、礼仪用玉、丧葬用玉三类。佩饰用玉发现有发饰诸如笄一类,耳饰诸如玦一类,串饰诸如多璜联珠、组玉项饰一类等(图二五);礼仪用玉中涵盖璧、琮、瑗、璜、圭等瑞玉类、柄形器等,戈一类武器类等(图二六);丧葬用玉有饰棺用玉、琀玉等,近墓主身侧常见铺撒碎玉片的现象。
  
  
  完整陶器在墓葬内发现较少,仅以罐来呈现(图二七)。墓葬填土内出土陶片较多,可辨器形有罐、鬲、豆、盆、甗、瓮等。
  
  原始青瓷2件,釉色斑驳不均,口沿露胎(图二八)。单就器物形态来看,北方地区两周时期甚少发现钵、碗一类生活器皿,多以豆、簋、尊、罍等为习见;相反,在南方地区中小型墓葬内多有钵、碗、盂一类生活器皿。此次发现的2件青瓷钵,其来源是从南方地区输入的,当地生产的概率极小。
  
  泥器主要以仿铜礼(容)器形态出现,有鼎、簋、壶、匜、盘等,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墓主人身份等级(图二九)。饰棺组合中诸如泥珠、泥贝等代替费昂斯(玛瑙)珠、石贝,有一定数量的发现。
  
  
  漆器内涵丰富,包括礼(容)器、兵器、车马器、丧葬器等。其中礼(容)器类主要有簋、壶、豆等。兵器、车马器、丧葬仪器多作为附属构件,诸如兵器柲部髹漆工艺,车马器类的构件——轭、、毂等,丧葬仪器中装置铜翣柄部的髹漆、悬挂棺饰遗存中串饰物的髹漆木架等。髹漆工艺分木质与皮革两类。其中木质漆器如上诸例,髹漆皮革以M218椁室东西两侧发现为代表,形状多为长方形,四角发现有圆形穿孔,应是按一定组合关系进行编缀。其表面多以黑彩绘制夔龙纹,器表多紧贴或穿系若干圆形铜泡、勾云形铜饰、虎形铜饰片、龙形铜饰片、条形骨饰等(图三○)。发掘者初步认为与皮甲遗存有关。这一时期皮革业比较兴盛,《周礼·考工记》中专门设有管理和制作皮革的官员,“函人作甲,鲍人制革⋯⋯”西周九年卫鼎铭文提到制作各种皮裘衣服,如披肩、围裙、车幔等,涉及原料有鹿皮、虎皮、羊皮等诸如此类。至于在皮革上髹漆,也是制作工序中一个重要环节。除了富有美感,还可以保护胎体,以达到延长使用寿命之目的。螺钿髹漆工艺在石家墓地也有少量发现,多以(石)蚌器装饰于器物表面,色彩对比强烈,富有美感(图三一)。
  
  木器有少量发现,皆已腐朽,在墓葬淤土内以“空洞”迹象呈现。后以石膏灌之,器类有俑、狗与俎等(图三二)。
  
  
  2.遇村遗址出土器物
  
  遇村遗址出土器物丰富。墓葬出土器物按质地可分铜器、陶器、泥器、玉器等。其中,铜器类礼器有鼎、簋、壶等,兵器主要为戈、镞(图三三)。陶器在墓葬内发现较少,基本为一墓一陶器,以鬲、罐为主。泥器主要为泥珠、泥贝等。玉器多为佩饰用玉,主要为耳饰诸如玦一类。
  
  
  遗址出土器物按质地可分为陶器、石器、骨器、玉器等。其中,陶器可分泥质与夹砂,陶色有黑色、橘红色、灰色等,可辨器形有鬲、豆、罐、甗、瓮、三足器等(图三四)。石器多为磨制石器,有刀、锛、石斧等。骨器主要为工具类,有锥、钻、针、铲等。玉器主要为玦类残件。
  
  
  四、主要认识
  
  1.殉牲祭祀现象
  
  石家墓地墓葬中用于殉牲的往往是动物肢体的某一部分,多以牲腿、牲头为主。南区发掘的44座东周墓葬,部分墓葬填土内,或在墓室内发现部分动物肢体。另有少部分墓葬(皆为A、B两类墓)填土内发现诸如玉(石)圭、玉戈、石璧、石璜等遗物,可能与墓祭有关。其不同于西周时期《仪礼》中的《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所记载的宗庙祭祀。是春秋以来宗法制被破坏,“礼崩乐坏”,社会变革的一种反映。
  
  2.木椁构建的多样性
  
  从目前发掘情况来看,石家墓地大型墓皆发现单椁,中型墓部分构筑单椁,小型墓未置椁室。木椁营建上,椁盖发现圆木或木板,多搭建于东西二层台之上,个别搭建于木质框架之上。棚木之间或密封,或间距较大,间距较大者,其上或其下置席子。椁室四壁多上下堆砌木板,未堆砌木板者,墓壁或以浅绿色颜料涂抹,或以席子围构。椁室底板有东西向横铺,有南北向竖铺。未铺砌木板者,个别以席子代替。
  
  3.棺饰遗存内涵丰富
  
  铜翣在石家墓地大型墓中皆有发现,大都置于木棺东西两侧。形制不尽相同,但基本以4件带钉孔铜片联缀组合成“山”字形。其中,底座铜片饰一侧发现两组或三组钉孔,可能是衔接铜翣之木柄,符合文献“大丧、持翣”之记载。由于木柄难以保存,铜翣多置于椁室淤土较高位置。另外,在解剖车马坑(MK5)第2、3辆车舆时,东南部发现成对铜翣,上下叠压(图三五)。个别下层铜翣底部发现髹红漆木条围成的木架,可能作为翣体的背衬以加固铜翣。这是目前铜翣在除墓葬之外,车马坑内的首次发现。就铜翣的用途而言,考古学界多认为是一种遮障棺柩的装饰品。而从车马坑车舆内的发现,其功能属性有待进一步认识。
  
  
  荒帷,《丧服大记》郑玄注:“在旁曰帷,在上曰荒”,孔颖达疏曰:“帷是边墙,荒是上盖。”荒是覆于其上之布帛,而缝于四周者称帷,形似帐幕。该遗存在石家墓地多发现于大型墓中。如M6荒帷遗存在外棺东侧中部保存相对较好,淡黄色纺织物经纬结构明显,上以红、黑二色绘制三角纹、圆圈纹、云气纹等几何图案(图三六)。串饰物器表多发现黑红两色纺织品颜料印痕,应为荒帷遗存残留。外棺西侧偏北淤土上及椁室底部发现两组方形、三角形、圆形蚌饰,推测可能是“荒”之顶端周围交络悬挂的贝。M257西侧串饰遗存东侧,发现残留条状荒帷遗迹,布纹经纬结构较清晰,上以黑红二色绘制图案,棺周围可见黑红相间三角纹,棺盖板上可见黑色宽带纹、线纹组合纹样。
  
  
  墙柳,俗称“棺罩”,在石家墓地春秋早期墓葬中多有发现。诸如M216外棺范围内由东至西发现3条南北向木板痕迹。其高于外棺盖板,又被东西向棚木所叠压,与串饰四周木条遗存共同组成木质框架,均在外棺顶部以上,似一棺罩,可能与文献上记载的“墙柳”形制相吻合。M176木棺外发现长方形木框遗存,由上、下两层“口”字形结构及立柱组成。其中南、北两端各三根方形立柱,东、西两侧各两根方形立柱,周围立柱套接于上下两“口”字形结构之间。应是文献记载的“墙柳”遗存。其上西北角淤土见南北向木板残存,上附着红色纺织物颜料痕迹,推测是覆盖于墙柳上之“荒”;四周亦有红色丝织品痕迹,素面,可能是“帷”,围构于墙柳之上。
  
  串饰物遗存主要发现于石家墓地大型墓,中型墓中亦有少量发现。以M40为例,串饰物由石磬形饰、陶珠、费昂斯珠、石贝、铜铃、铜鱼组成。石磬形饰、石贝各两两成组,陶珠或夹杂个别费昂斯珠以四个呈一线排列。悬挂排列上,石磬形饰组单独悬挂;陶珠(夹杂个别费昂斯珠)组置顶端,末端衔接一对石贝组成复合式珠贝组合。铜鱼两两成组,各组内两铜鱼形制各异,鱼尾夹角呈尖角或弧角,大小不一,头朝上,每间隔一段小距离悬挂。铜铃内外两道各悬挂1件,每间隔一段大距离出现。另外,M38串饰组合以石磬形饰为主,辅以大量石贝、泥珠,少量铜鱼、费昂斯珠(玛瑙珠、石珠)、铜铃构成。M35串饰组合以陶磬形饰、陶珠、泥贝为主,辅以少量铜铃构成。M30串饰组合以石磬形饰为主,辅以少量泥贝、铜铃构成。M257串饰组合由石磬形饰、石贝、玛瑙珠、泥珠、铜鱼、铜铃组成(图三七)。较之三门峡虢国墓地、韩城梁带村芮国墓地等遗址串饰物组合形式,石家墓地珠贝组+铜鱼组+铜铃组中搭配磬形饰组为新的组合方式。这类组合形式仅在陇县边家庄、户县南关春秋墓葬有少量发现,西安以东地区这一时期墓葬目前尚未发现此类组合。
  
  石家墓地木棺之下多发现有棺床遗存,内涵丰富。以层数来分,可分单层、双层及三层棺床三类。以构建方式来分,有木板辅助枕木的组合形式;有细麻绳组构床面,其上覆席子组合形式;有棺之周边围构方柱支撑木棺方式;有细圆木穿插于方木,其上东西向平铺茅草一类及席子等组合形式。如M176棺下有棺床,分三层:第一层由6根南北向木板组成,其下有2根东西向枕木套接于“木框”两侧立柱之上,使第一、二层结构分离;第二层由席子、东西向茅草、南北向木棍组成,木棍穿插于南北近两端东西端木中,其上铺草和席子;第三层由席子及麻绳组成,其中两层席子叠压于用麻绳编织的菱格状结构之上,席子两端见排列规整的南北向细麻绳。三层棺床放置于下层“口”字形结构上。M166棺底板下淤土内发现两层木质棺床,其结构由床面和枕木两部分组成。上层棺床围构“口”字形床框,上平铺南北向木板5块,竖向搭建于床框上。床面以下发现2根东西向圆木,镶嵌于床框南北近两端,能前后转动。下层棺床由3块南北向木板组成,木板下发现北、中、南3道枕木,其中东、西两端紧靠于木框内侧,枕木之上竖向平铺木板。
  
  棺束,本意为皮革束合棺木。《礼记·檀弓下》曰:“棺束,缩二衡三,衽每束一。”孔颖达疏:“棺束者,古棺木无钉,故用皮束合之。”考古发现多为东周时期楚墓材料,囿于此类遗存甚难保存,北方地区甚少发现。近几年开展的石家墓地发掘中,有重要发现。如M166外棺形制结构特殊,由竖向、横向圆木上下交错叠压堆砌若干层,未以棺钉来束合,却以麻绳来代替,围绕于其顶面、底面做一定方式的捆扎。其中细绳子为横向13道,南北向5道,且南北向麻绳叠压东西向麻绳,以捆扎外棺。细麻绳遗留“绳洞”,经解剖,内壁均发现有黄色纺织物残留,推测是围绕外棺前,其外先裹了黄色丝绢类纺织物。贴近外棺外侧,发现黄色纺织物痕迹,素面,可能是“荒帷”遗存残留。粗麻绳置于东、西两侧南北近两端,可能辅助悬窆下葬之用,可能与文献上记载的“缄耳”相关。
  
  4.社会层级结构
  
  石家墓地大型墓葬“一椁重棺”,符合《礼记·檀弓下》郑玄注:“⋯⋯大夫一重”,《荀子·礼记》:“⋯⋯大夫(棺椁)三重”大夫之身份。用鼎数量上为6〜8,饰棺组合中铜翣为6〜12,文献记载等级标准与实际墓主人身份有出入,似有僭越的可能。尚未发现磬、钟之类的乐器,诸侯身份的可能性较小,初步认为属于大夫阶层。
  
  中型墓葬“一椁一棺及重棺、单棺”,大致符合《礼记·檀弓下》郑玄注:“⋯⋯士不重”,《荀子·礼记》:“⋯⋯士(棺椁)再重”元士之身份,同时随葬列鼎数量有3,仅就鼎而言,除少数墓葬随葬3件青铜鼎外,大部分墓葬随葬礼器为泥鼎或陶鼎,其中泥鼎经简单烘烧,其上多涂抹绿色颜料,仿制青铜礼器,以明器形态出现,可归属到仿铜陶礼器墓葬范畴。饰棺之制中,随葬铜翣墓葬比例极低,仅个别墓葬有发现。初步认为属于士一阶层。
  
  小型墓葬无棺椁,无铜礼(容)器随葬,无饰棺之仪等,可能属于平民阶层。
  
  5.新发现春秋时期城址
  
  遇村遗址新发现春秋时期城址。其形状大致呈平行四边形,南侧遭现代冲沟毁坏,残存面积至少20万平方米。外有环壕设施。2018年发掘区位于城址内北部偏东。灰坑、灰沟等遗迹单位内发现大量生产工具,诸如骨锥、骨钻、骨针、纺轮等一类器物,初步认为与手工业一类遗存相关。2019年发掘区,位于2018年发掘区北侧,已初步揭露出一组高等级建筑基址。从近两年发掘及勘探情况看,城址内存在一定功能布局的划分。
  
  6.年代分期及文化因素
  
  石家墓地通过近几年考古发掘,年代大致可分为三期:第一期,两周之际至春秋早期,两周之际以遇村遗址M12为代表,春秋早期,以M6、M36、M40、M169、M216、M257等为代表;
  
  第二期,春秋中期,以M30、M38、M39、M218等为代表;
  
  第三期,春秋晚期,以M26、M47等为代表。
  
  第一期,以周文化为主体,诸如南北向墓葬;葬式清楚者,皆为直肢葬;鼎、簋组合为核心反映的重食文化;内涵丰富的棺饰遗存等。北方草原文化共存并占有一定比例,其主要来自宇村西周晚期M1的影响,诸如花格剑、虎形牌饰、虎形铜饰、兽面铜饰在石家墓地都有不同比例的发现。金(铜)丝绕管(环)饰是典型北方地带考古学文化产物,多发现于夏家店上层文化和玉皇庙文化。
  
  第二期,周文化仍为主体,诸如南北向墓葬;鼎、簋为核心的重食文化;棺饰遗存已简化,但仍存在。秦文化因素特征明显,如袱葬车马坑方向由南北向转变为东西向,整车随葬,有殉人、殉狗现象;随葬品组合中,秦式风格器物不仅包括兵器、车马器,还有青铜礼器组合及器物形制特点,日用陶器喇叭口罐的出现等。北方草原文化继续存在,但有所减弱。金丝绕管饰、兽面铜饰等已不见,铜有个别发现等。
  
  第三期,仍以周文化为主体,高等级墓葬已不见。北方草原(戎狄)文化、秦文化因素仍有发现。诸如单环首剑、带銎口铜镞及典型秦式铜矛等。
  
  遇村遗址通过近两年考古发掘,其年代大致可分为三期:
  
  第一期,西周早中期,以东西向墓葬为主体;
  
  第二期,两周之际—春秋早期,以H9、H10、H11、H68等为代表;
  
  第三期,春秋中期,主要以第3层出土遗物为代表。
  
  第一期,部分东西向墓葬流行圆形腰坑,未殉狗;出土铜器个别有族徽,可能与殷遗民相关。
  
  第二期,周文化主体之外,北方草原文化占有一定比例。诸如三足瓮的出现;陶鬲、甗等口沿下多发现一类附加堆纹等特征,与晋陕高原诸文化存在联系。
  
  第三期,周文化主体之外,秦文化因素特征明显,诸如麻点纹鬲足、大喇叭口罐、槽形板瓦等出现;陶鬲沿部凹槽不明显,且陶罐口部沿较短,具有秦式罐的萌芽特点。
  
  7.“居”与“葬”关系梳理
  
  遇村遗址与石家墓地空间分布上相近,相距不足1千米;年代分期上,遇村遗址主体年代与石家墓地盛行年代基本一致;文化内涵上,遇村遗址发现的城垣和大型夯土建筑基址,表明该遗址是一处等级较高的城址,与石家墓地发现诸多高等级贵族墓葬相匹配,二者“居”与“葬”关系可以成立。截至目前,遇村城址面积残存至少20万平方米,墓地已完成勘探面积约30万平方米,且仍有向城址北侧延伸的趋势。表明该遗址应是一处春秋时期大型聚落。
  
  8.水资源利用相关考古调查
  
  为进一步了解该聚落内部功能及布局,有必要对诸如城址内外大型夯土建筑区、路网系统、供排水系统、手工业作坊一类遗存等做细化分析。目前考古勘探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已获得诸多重要发现。在此期间,围绕该聚落在水资源利用方面这一重点问题,我们对其周围进行了前期考古调查。
  
  此次调查我们结合当地居民饮用沟泉这一事实来开展,首选地为石家墓地与遇村遗址分界的遇村南沟。我们在其西侧台地诸如李家咀、线湾等地点发现大量常山下层文化遗存。暴露遗迹有房址、灰坑、道路等。其中房址为窑洞式,发现于较高台地之上。形状大致有拱形、弧三角形两类。居住面或内壁个别抹有白灰。发现道路一条,位于最低一级台地断面上。土色呈灰褐色,土质较硬,有明显踩踏分层痕迹。大致呈西北—东南向,西北高,东南低,有进一步向两边延伸的趋势。路基下有一层垫土,灰褐色土中夹杂少许红烧土块,包含物为少量常山下层文化陶片及不连续白灰面(图三八)。该道路我们推测是取水之路,因向上延伸可至居住区,向下延伸可能至当时沟底。在做了一定数量常山下层文化遗址点的调查与统计后,可知凡是发现有常山下层文化遗存的台地两侧或一侧谷底,皆有现代人饮用的泉水(图三九)。当然,这种对应关系能否在其他遗址中体现,有必要在古峪沟、九龙河等流域进行大面积考古调查。
  
  
  历史时期,在周代传世文献里,可以看到周人在居豳期间,对泉水的重视程度。《诗经》有记载,“笃公刘,既溥既长。既景乃冈,相其阴阳,观其流泉。”“依其在京,侵自阮疆。陟我高冈,无矢我陵。我陵我阿,无饮我泉,我泉我池。”
  
  不过与文献记载似有出入,我们在沟畔台地尚未发现两周时期遗存。而从石家墓地·遇村遗址近几年考古发掘来看,两周时期人群已明确迁徙至原上。其情况类似于陕西淳化枣树沟脑先周遗址,沟畔台地上多发现龙山时期遗存,而原上是典型先周时期遗存。究其原因,我们推测可能与生业模式转变有关。周人本以农耕为生存之本,《诗经》中即有“度其隰原,彻田为粮”的例子。至于饮水问题,可能当时居民汲水方式有了转变。如同样在枣树沟垴先周遗址发现有池塘遗迹,其坑壁及坑底发现类似经人工处理的黏土层。因当时居民已经掌握了较为成熟的人工蓄水技术,从而使居址的选择由距河流较近的沟壑坡地逐渐转移到较为平坦的台塬高地之上。而在这一地区,我们同样发现有人工蓄水必备的红土资源,其主要分布于沟底、沟口和川谷交界处。这也为该地区具有人工蓄水技术提供了可能。在考古发掘资料中,我们已发现人工池塘一类遗迹单位(图四○)。当然,结合近年来周原遗址周人对水资源利用的考古发现来看,有人工池塘、沟渠、水域等一系列引、蓄、供水等系统工程。我们的工作目前仅是一个开始,相信随着石家墓地·遇村遗址的进一步发掘与揭露,有助于这一问题的深入认识。
  
  
  五、学术价值
  
  (1)从东周时期全国城邑分布图来看,泾河流域尤其是上游地区城邑发现少之又少,且年代整体偏晚。此次遇村遗址新发现春秋时期城址,无疑对推动该地区先秦时期城址考古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2)石家墓地是首次在甘肃庆阳地区发现的东周时期高等级贵族墓地。西周时期,该墓地所在的泾河上游地区被纳入到王室行政管理地域之内。而随着周王朝衰弱至灭亡,周王室对该地区的掌控减弱乃至失控,这一地区在东周时期又成了周余民、戎狄(义渠)、秦人相继角逐的历史舞台。对应在石家墓地文化内涵上,除主体特征为周文化外,另包含北方草原文化、秦文化诸因素。因此,石家东周墓葬的新发现,无疑为探讨东周时期文化传播、民族融合及互动提供了新的考古学材料。
  
  (3)石家墓地·遇村遗址考古发现的墓葬、居址,也是近年来两周考古一处重要考古成果,对于弥补文献有关西北地区两周封国部族记载的不足及探索义渠戎兴起的背景都有广阔的前景。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文/王永安杜博瑞张俊民孙锋)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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