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查获2019年首例酒驾案

时间:2019-01-03 11:53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王小强 点击: 载入中...
  大 西 北网 讯(记者王小强) 新年伊始,为确保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2019年1月1日晚,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第一大队在庆阳南收费站广场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20时许,一辆车号牌为陕DCX***号车正要驶出收费站被民警拦停,发现该驾驶人有饮酒嫌疑,及时对驾驶人陈某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测量结果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之规定,对陈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为了你我他生命安全,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十个字。
  
  酒驾危害:
  
  1、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慢了一两秒。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3、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5、使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6、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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