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再次公布19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相关信息

时间:2020-02-08 08:5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甘肃卫健委 点击: 载入中...
  现将兰州市9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患者白XX,女,兰州市城关区人。2020年1月27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长期居家,1月15日,女儿李XX一家从武汉来兰,与其同住。18日下午,全家19人在静宁路坎爷火锅城一包厢共进晚餐(具体包厢号说不清),餐后,家人驾车载其回家。19-24日全天居家,未外出。1月25日无明显诱因出现发热,遂乘坐出租车(具体车号说不清)赴兰州市肺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收住兰州市肺科医院感染科留观。
  
  患者李XX,男,兰州市城关区人。2020年1月27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妹妹一家三口于1月15日由武汉来兰,16日-17日两天,全家19人在亲戚家集体用餐。18日下午全家19人在城关区静宁路坎爷火锅城包厢共进晚餐(具体包厢号说不清)。1月25日与家人共4人从临夏路乘坐出租车(具体车号说不清)前往兰州市肺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隔离治疗。
  
  患者马XX,女,兰州市七里河区人,2020年1月30日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发病前未离开兰州,1月18日晚,其侄子由河北石家庄来兰,与家人共七人在儿子家中聚餐。1月19日早9:00在儿子家参加母亲亡故十周年纪念活动,有十名家人参加。1月20日,患者上午在办公室值半天班后回到七里河区家中,无外出(上下班均步行)。1月21日,患者独自在单位办公室全天上班,期间单位保洁人员2人上午9点半左右曾在办公室打扫卫生。同办公室人员当天未在办公室停留。下午17:00下班后在七里河区政府西边福奈特干洗店取衣服,下班后回到七里河区家中,无外出。1月22日,上午8:30分,儿子自驾车将患者夫妇二人送往兰州中川机场,乘坐3A8061兰州-成都12:10分的航班,机场安检人员无防护,患者本人也无有效防护,飞机满员,到成都机场后,转乘15:40分成都-峨眉的高铁(高铁票由丈夫手机购买,手机到成都后丢失,无法提供高铁票信息),后乘坐出租车(具体车牌号码记不清)到朋友家居住,期间无外出,未与朋友见面。1月22日-25日,一直在朋友家居住(朋友不在此处居住)4天,期间无外出,与朋友未见面。1月24日,因地暖不热,联系物业2人(具体姓名不详)至家中维修,期间与保安2人(具体姓名不详)有接触。1月26日,患者儿子与其侄子一同自驾车从兰州至峨眉朋友家,将患者夫妇二人接回兰州,途中经过服务区(具体服务区名称说不清)停车2-3次,期间带了口罩,未与其他人交流、也未进食。于1月27日凌晨4:30分左右,四人自驾车从四川峨眉市回到兰州,直接到兰大一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治疗。
  
  患者张XX,男,兰州市城关区人,2020年1月30日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1月16日赴武汉712研究所参加学术座谈会,会后与4名武汉本地人就餐。1月17日乘ZH8773航班从武汉返回兰州,16:00至中川机场,乘出租车(现金支付,具体车牌不清)至家中。1月18-20日在土木学院办公室正常上班,期间未接触其他人。1月21日驾车和妻子回陇西自己家中,21-26日居家未外出,期间与父母在家中共同用餐2-3次,1月24日出现干咳,无发热等其它不适症状。1月26日上午驾车返回兰州。1月26日步行至兰大一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治疗。
  
  患者杜X,男,湖北宜昌人,2020年1月31日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1月17日晚21:00乘坐汉口—宜昌东(车次1509D),到达宜昌后,乘坐1路公交车回家。1月19日约15:00分从湖北宜昌家中出来后,乘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微信收款名称为保全)到汽车站,乘坐16:20机场大巴到达机场,乘坐19日宜昌—兰州(航班号:HU7826)联程兰州—乌鲁木齐(UQ2536),期间在中川机场逗留1小时左右。1月20日3:00抵达乌鲁木齐,下飞机后具体乘坐交通工具不清,于当晚入住乌鲁木齐火车站旁OBOR家酒店(具体房号说不清),12:00左右乘坐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微信收款名称为曾经军人)带妻女与1同学去吃午饭(具体饭店信息说不清),接触时长约2小时,14:00分左右一家三口乘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微信收款名称为胸怀天下)到达乌鲁木齐火车站,乘坐15:50分火车(Z305),于22:00分到达伊宁站,由父母开私家车将其一家三口接回其父母家,1月21日在父母家中无外出。1月22日自驾私家车载其父母、妻女前往霍尔果斯合作区免税店逛,时长1小时左右。当天原路返回伊犁父母家中。21:00左右约1同学见面,接触时长约1小时,之后乘坐出租车回家(具体车牌号码记不清)。1月23日19:00左右约其胞弟在外面餐馆吃饭,接触时间约1小时左右,21:00独自步行返回父母家。1月24日17:30分左右,由父亲驾私家车载其一家三口及母亲到达乌鲁木齐火车站乘坐火车(T284)前往嘉峪关。1月25日7:00分到达嘉峪关火车站,随后入住车站附近宜必思酒店钟点房(具体房号不详,时长约3小时),12:15分乘火车(D2674)前往兰州西,到达兰州后入住宜必思酒店西站店(房号602),自行前往酒店附近一餐馆打包餐食回酒店与妻女一起食用。21:00-22:00自觉发热,遂另开一间房(房号606)供妻女二人居住。1月26日,本人联系当地疾控部门,由120送至兰州市肺科医院就诊隔离治疗。患者全家在从乌鲁木齐返回兰州途中全程戴口罩。
  
  患者常XX,女性,兰州市城关区人。1月3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在1月16日至23日之间,正常上下班;1月16日18:00-20:00同其丈夫步行至城关区拜访亲人;1月18日18:00左右全家共计19人自驾车前往城关区静宁路坎爷火锅城包厢内就餐;1月24日居家无外出;1月25日上午全家一行4人于城关区临夏路翠英门乘坐出租车(具体车辆信息不详)前往兰州市肺科医院就诊后收住隔离治疗。
  
  患者李XX,男性,兰州市区人。1月3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自述在1月16日至23日之间,步行上下班;1月16日18:00-20:00同其妻子步行至城关区拜访亲人;1月18日18:00左右全家共计19人自驾车前往城关区静宁路坎爷火锅城包厢内就餐;1月22日19:00与其两表弟一行三人乘坐出租车(具体车辆信息不详)前往新港城十字附近的烧烤店(餐馆名称及具体地址不详)用餐;1月23日12:00左右乘坐出租车(具体车辆信息不详)与其两表弟一行三人前往太平洋影城(华联店)3号厅观看电影《叶问4》;1月24日居家无外出;1月25日上午全家一行4人于城关区临夏路乘坐出租车(具体车辆信息不详)前往兰州市肺科医院就诊。
  
  患者杜XX,女性,湖北省宜昌人。1月3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1月19日15:00左右跟随父母从宜昌家中出发,乘坐出租车(已核实)到汽车站乘16:20机场大巴前往宜昌机场,乘坐19日宜昌—兰州(航班号;HU7826)联程兰州—乌鲁木齐(UQ2536),在此期间于兰州中川机场逗留1小时左右;1月20日-23日在新疆探亲;1月24日由其祖父驾驶私家车载其一家三口及祖母到达乌鲁木齐火车站乘坐火车T28前往嘉峪关;1月25日07:00到达嘉峪关火车站,随后入住车站附近宜必思酒店钟点房(具体房号不详,时长约3小时);12:15乘坐动车D2674(车厢号不详),到达兰州西,就住于七里河区西站街道宜必思酒店;1月26日-27日,期间未出门;1月28日20:20左右,由救护车接至兰州市肺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治疗(由其母陪同)。
  
  患者李XX,男性,长期居住于武汉。1月3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1月15日同其妻子、儿子一行三人乘坐G852高铁(7号车厢)到达兰州西,由其亲属自驾车接送至兰州市城关区家中居住;1月16日、1月17日两天,全家共计19人在城关区亲戚家集体用餐;1月18日患者及其亲属共6人自驾车前往榆中和平万科售楼处看房,下午18:00时左右在城关区静宁路坎爷火锅城某包厢共计19人共进晚餐(具体包厢号不详);1月19日、1月20日在城关区亲戚家用餐居住,患者自述无外出;1月21日-22日在城关区家中,居家未外出;1月23日23:00左右与其妻子二人一同前往兰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留观;1月25日与其妻子二人同时被兰州市肺科医院专车收治入院隔离治疗。
  
  以上时段与患者有相同时段行动轨迹的游客、群众与密切接触者,有感染病毒的风险,请您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尽快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告登记,主动配合社区排查工作,并做好连续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2、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坚持每日自我2次测体温(上、下午各一次),若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C)、咳嗽等可疑症状,请立即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排查诊治。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应单人单间,不与他人同住,尽可能减少与他人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接触传染机会。
  
  4、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科学防控,坚持勤洗手、不外出,戴口罩。
  
  5、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可拨打所在地区(县)疾控中心电话,接受专业人员指导。
  
  兰州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8488782
  
  城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8436502
  
  七里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2337797
  
  西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7516949
  
  安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4551531
  
  红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6221222
  
  永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6423620
  
  榆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5221327
  
  皋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5721051
  
  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现将兰州市10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患者马XX,男,长期在武汉市工作。2月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于1月19日发病,自服感冒药,仍继续上班,上下班自驾车;1月21日在武汉天河机场乘坐MF8215次航班到达兰州中川机场(9:50-12:10)。抵兰后,由父亲驾车接其于14点左右到达家中;1月22日居家未外出;1月23日17点左右由父母驾车到兰大一院发热门诊就诊,离院后仍由父母陪同自驾车回家,回家后在单独房间自行隔离;1月24日全天在家单独隔离无外出;1月25日13点左右由父母陪同驾车至兰大一院发热门诊就诊,后驾车回家;1月26日-28日全天在家单独隔离无外出;1月29日9时其父亲驾车送到省人民院就诊予以留观隔离;1月30日由专车转送至兰州市肺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仝XX,女,兰州市城关区人。2月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1月10日-1月13日居家未外出;1月14日8:00与同院1号楼的一位老太太(患者不知道具体的楼层和门牌号)乘坐35路公交车(戴保暖口罩)去庙滩子菜市场购买食材,停留30分钟左右。9:30左右坐35路回家,回家后无外出;1月15-18日患者居家未外出;1月19日9:00左右乘35路前往兰州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二楼3号房间高血压长期门诊开药,停留20分钟左右,随后在一楼大厅缴费、取药,约11时左右步行回家;1月20日-24日患者居家未外出;1月25日患者乘坐107路,前往新世界百货商场,参加10余人组成的狮子队给商户团拜(时间段为10:00-12:00之间,患者自述只去了二楼)。之后乘坐107路车回家(期间一直佩戴的是保暖口罩),再无外出;1月26日居家未外出;1月27日12:00前往小区门口亚欣大药房买药,服药后效果不明显。16:00再次前往亚欣药房买药,之后无外出;1月28日患者出现发热,14:00左右,由儿子驾车前往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收治感染科隔离治疗。
  
  患者马XX,女,兰州市红古区人。2月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发病前14天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史,无武汉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旅居史。其子为我市的密切接触者,于1月25日至1月27日间曾与表哥驾车前往成都接其姑姑(确诊病例)返兰。
  
  该患者于1月24日、28日步行往返红古区人民医院就诊,其余时间未外出;1月30日就诊时被收住红古区人民医院,就诊时医护人员未做防护,患者否认去过其它地方、乘坐任何交通工具。
  
  患者王XX,男,兰州市城关区人。2月2日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该患者于1月16日从广州飞至兰州(航班号CZ8831:座位号37A;时间8:00-11:20),母亲与舅舅自驾车从机场接至家中;1月17日与母亲乘坐出租车(信息不祥)去北京华联海澜之家购物(平凉路店),后于15点左右至国芳百货8楼同母亲观看电影(16:00-17:00、第三影厅、电影名“乌沙”),18时左右与小姨、表弟见面并在千粮王自助4人共进晚餐,20时左右与母亲乘出租车回家(出租车信息不祥);1月18日10时左右与母亲前往大沙坪华联超市购物,后与小姨、表弟共4人坐出租车前往城关区红山根外婆家;1月19日-20日,每日与母亲乘坐出租车去外婆家,20日陪同外婆至附近农贸市场买菜;21日乘坐出租车至西关什字与北京来的同学见面在西关阿西娅就餐,后独自打车回家;22日下午与母亲同去华润万家超市万达店购物后,乘坐22路公交车独自去盐场堡亲戚家,当晚由亲戚驾车送回家中;23日居家未外出;1月24日8时左右乘坐出租车(已核实)到爷爷家(周家庄),与亲属共4人一同驾车去华林山扫墓,下山后患者从铁路局下车,乘坐126路公交车(车牌号及同车人员情况患者无法提供),约11点左右回到佛慈大街家中。16时10分左右患者由其亲戚开车送至其爷爷家,与家人12人共进晚餐,10时左右由亲戚开车将患者送回家中;1月25日8时左右患者独自乘出租车(已核实)前往亲戚家拜年,约1小时后,与由亲戚驾车一同去张掖路街道山字石堂亲戚家拜年,约1小时后,患者乘坐74路公交车(车牌号及同车人员情况患者无法提供)回家,于11点左右到家后再未出门;1月26日居家未出门;1月27日10时左右与母亲乘坐出租车(已核实)前往兰大一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后乘坐出租车(已核实)返回家中;1月28-30日居家未外出;1月31日与父亲乘坐出租车(已核实)到兰大一院发热门诊就诊后隔离治疗。
  
  患者马XX,女性,兰州市西固区人。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
  
  该患者于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24日在兰大二院西固医院神经外科陪护丈夫住院;1月26日丈夫出殡,亲友聚餐,大约有2-3桌人,大部分人戴口罩;1月27日-30日居家无外出;1月31日由其女陪着乘坐出租车(车牌号患者自述不详)前往兰大二院西固医院发热门诊,当日下午转入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给予隔离治疗。
  
  患者胡XX,男性,兰州市西固区人。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
  
  该患者于1月15日12:25,患者乘坐兰州-江苏泰州的春秋航空公司航班9C8514出差,期间住江苏泰州高港118都市酒店,与江苏泰州公司人员6-7人洽谈生意并同桌吃饭;1月18日16:10乘坐江苏泰州-兰州中川机场的春秋航空公司航班9C8513返回兰州。由同事开私家车从中川机场接二人返回西固家中;1月19日-1月22日之间,换休,期间去过单位一次,其余无外出;1月23日-25居家未外出;1月26日自行打车(车号不详)前往兰大二院西固医院就诊,转入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给予隔离治疗。
  
  患者张XX,女性,兰州市城关区人。2月3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
  
  该患者1月23日前无外出史,无身体不适,发病前14天一直在家中无外出;1月23日至26日在家门口军民诊所,输液治疗1天,后在家服药3天;1月26日由亲属自驾车前往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9日由女儿自驾车前往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31日晚由女儿自驾车前往兰大二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1日凌晨1点左右转至该院隔离病区隔离治疗。在此期间除了去医院就诊以外,均在家服药休息无外出。
  
  患者苏XX,女性,兰州市西固区人。2月3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
  
  该患者于1月9日由老公、儿子开私家车接其返回兰州家中;1月14日早8:00左右与其余26人由旅游公司大巴在安宁国泰酒店门口接往中川机场乘飞机(航班号:9C8619)前往泰国游玩;1月21日旅游结束从泰国返回兰州(航班号:9C8620),11:00—12:00到达中川机场,由旅行社大巴接机返回兰州,患者与其丈夫在安宁国泰酒店门口下车步行回家;1月22日-25日居家未外出;1月26日由其子自驾车前往西固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口服药物治疗;1月27日-30日居家未外出;1月31日由丈夫驾私家车载其前往兰大二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转入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给予隔离治疗。
  
  患者苏XX,男性,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2月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
  
  该患者1月20日至2月1日期间,一直与同事轮流值班,上班往返均步行;1月23日早8:30与儿子驾驶私家车前往青土坡北山上坟,途中在路边摊点购买物品,上坟后10:00左右到弟弟家中,14:00左右回到家中。自感身体不适,有身体乏力,无发热,自行口服用药治疗;1月24日21时离家去值班;1月25日早,自驾车与家人去大哥家拜年。随后又去弟弟家拜年。13:00由亲戚驾驶私家车将其接回家中;1月27日14:30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大约时长半小时;1月31日下午,驾驶私家车去给值班的二女儿送餐(未进单位大门),随后去弟弟家取东西,最后去柳家村庙,18:00左右返回;2月2日,患者因症状加重到甘肃省人民医院红古分院就诊,中途回家等待检查结果,随后收治住院隔离治疗。
  
  患者宋XX,男性,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2月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
  
  该患者偏瘫在家,无外出史。平时主要由妻子仝某某(确诊患者)照顾起居;1月28日患者妻子确诊后独自居家隔离,小儿子每隔两天送饭一次,均放在家门口,待其离开后拿入家中食用;1月29日盐场堡草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前往患者家中随访;2月2日城关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前往患者家中进行采样;2月3日转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6日转入兰州市肺科医院进行治疗。
  
  以上时段与患者有相同时段行动轨迹的游客、群众与密切接触者,有感染病毒的风险,请您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尽快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告登记,主动配合社区排查工作,并做好连续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2、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坚持每日自我2次测体温(上、下午各一次),若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C)、咳嗽等可疑症状,请立即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排查诊治。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应单人单间,不与他人同住,尽可能减少与他人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接触传染机会。
  
  4、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科学防控,坚持勤洗手、不外出,戴口罩。
  
  5、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可拨打所在地区(县)疾控中心电话,接受专业人员指导。
  
  兰州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8488782
  
  城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8436502
  
  七里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2337797
  
  西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7516949
  
  安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4551531
  
  红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6221222
  
  永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6423620
  
  榆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5221327
  
  皋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1-5721051
  
  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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