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8-2019年流感疫情处置指导方案》印发

时间:2019-02-14 12:18来源:大西北网-甘肃日报 作者:记者宜秀萍 点击: 载入中...
    为有效应对、充分做好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置准备工作,在参考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方案指南的基础上,省卫健委组织制定了《甘肃省2018-2019年流感疫情处置指导方案》,并于2月13日印发。
 
    《方案》明确,以流感样病例(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者)为监测对象,所有国家级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医院和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按照相关要求全年开展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按照方案开展流感样病例登记报告和标本采集送检,网络实验室要及时完成标本检测及信息录入。
 
    对暴发疫情的发现与报告,《方案》规定如下: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1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疫情暴发单位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所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2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经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实确认后,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方案》明确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以县为单位,一周内发生3起以上暴发疫情,或发生规模较大且病因不明的疫情,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组现场指导。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时,应按照《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
 
    《方案》要求,对临床诊断为重症流感的患者,医疗机构要尽早给予对症、抗流感病毒治疗,必要时迅速转院,或组织专家和相关科室人员会诊。在流感医疗救治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辨证施治。各地可通过科普宣传提高儿童、老年人、孕妇、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接种率,必要时,可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疫情发生单位中的易感人群开展流感疫苗应急接种。
 
    此外,明确疫情性质为流感暴发后,必要时,可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在疫情发生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开展预防性服药,可使用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也可选取中药预防。药物预防只能作为紧急临时预防措施,服药前要告知药物疗效、副作用等。
(责任编辑:张云文)
>相关新闻
  • 甘肃省唯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陇明公”上线运营
  • 今年一季度,甘肃省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86.2亿元人民币
  • 甘肃省超九成规上工业企业复工
  • 甘肃省已完成春播面积1326.2万亩
  • 2020年夏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通知
  • 甘肃省兰州新区打造水阜河新生态助力城市建设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