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新增两个长期门诊病种

时间:2017-03-27 07:5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小燕 张超楠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新增两个长期门诊病种。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和甘肃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管理的通知》精神,市人社局对《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就医管理实施意见》进行了修订,新增了两个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修改部分病种支付方式,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意见》新增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梗塞)后遗症期及强直性脊柱炎两个病种,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增至26个,城镇居民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增至17个。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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