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开始 兰州市警方将重点整治群租房和违规出租房屋行为

时间:2017-03-08 08:17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李升 点击: 载入中...

  兰州市将重点整治群租房和违规出租房屋行为


  出租房屋不按规定登记备案要受罚


  大西北网3月8日讯     “不按规定登记备案,警方将依法对房屋中介和出租人进行处罚!”3月7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获悉,即日开始,兰州警方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流动人口宣传月活动。其间,警方将重点整治群租房和不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房屋中介和出租人。


  今年2月3日凌晨2时许,城关区嘉峪关西路某网吧门口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受害人张某一部手机和近百元现金被抢。办案民警经筛查比对暂住人信息库,当晚10许在嘉峪关西路一招待所内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抓获,并顺线在城关区排洪南路某餐厅员工宿舍抓获另外4名嫌疑人。经调查了解,嫌疑人所租住的房屋所有人未按规定将承租人员身份信息向派出所备案登记,警方依法对出租人徐某进行了处罚。


  兰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我省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相关规定,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公民承租房屋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人员信息报送辖区派出所。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违反该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以床位形式存在的群租房,因价格低廉受到学生、外来打工者青睐。但群租的形式不仅安全没有保障,还容易发生罪案和群死群伤事故。警方表示,以床位形式出租的群租房屋因为不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属于违规行为,警方将对此类形式的出租房屋进行集中整治规范。警方同时鼓励市民对一些小区院落里存在的各类形式的违规群租房进行举报,警方将对不按规定备案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出租人、消防安全达不到标准、存在极大的治安消防隐患的群租房坚决整顿清理。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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