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公款 省防雷中心原主任张华一审获刑10年

时间:2016-12-01 08:45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董子彪 点击: 载入中...
  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公款326万元 省防雷中心原主任张华一审获刑10年
 
 
  大西北网12月1日讯     省防雷中心原主任张华在工作期间,伙同他人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段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326万元。11月30日,兰州中院以张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一同被宣判的还有甘肃欣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某,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已缴纳10万元)。扣押的赃款69860元及查封的张华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房产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赃款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宣判后,张华当庭表示上诉。
 
 
  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张华利用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与薛某某共谋,通过甘肃省防雷中心与薛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甘肃欣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段,先后两次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734000元。其中薛某某非法占有69860元(包含所缴税费),剩余661840元张华伙同他人非法占有。2011年至2014年,张华利用自己防雷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指使该中心副主任张淑霞(另案处理)与甘肃中汇电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申某(另案处理)联系,通过甘肃省防雷中心与该中汇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段,先后六次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1168270元。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张华利用职务便利,指使该中心宁安监测站站长李磊(另案处理)具体操作,通过甘肃省防雷中心与兰州中友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段,先后十一次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751868元。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张华再次利用职务便利,指使该中心技术服务部负责人李韦霖(另案处理)具体操作,通过甘肃省防雷中心与甘肃青创畅想工贸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段,先后七次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610600元。
 
 
  法院审理认定,张华单独或伙同他人以骗取手段贪污公款共计3264738元。张华于2015年1月18日(立案前)通过本人或他人向甘肃省气象局指定账户退缴赃款638300元。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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