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公布了两起案件全都与欺骗投资脱不了干系

时间:2016-07-26 07:46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晚报 作者:许沛洁 点击: 载入中...

  骗子往往许诺高回报


  想投资项目请您擦亮双眼


  大西北网7月26日讯     抓住人们有点存款就想投资的心理,骗子们蠢蠢欲动,在没有任何实质项目的情况下,找人投资大肆敛财。昨日,城关区法院公布了两起案件,都与欺骗投资脱不了干系。


  承诺高回报骗财458万


  被告人张大帅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在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73号开设甘肃利嘉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仅有投资咨询及项目投资管理资质,而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的情况下,刊登广告向社会公众宣传投资项目,许诺高额利息回报,引诱陈某等人签订茶楼、宾馆《股东合作协议书》等募集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83万元。后退还本金4万元,返还投资分红20.757万元,造成损失458.243万元。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大帅无视国法,非法吸收公民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张大帅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但能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判决被告人张大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100000元。


  借钱帮“上位”实则装修挥霍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蔡洪涛于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期间,向王某某谎称其所在单位甘肃铁道综合工程勘查院有限公司成立甘肃逸博房地产开发公司,让王某某筹资助其调到上述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后又向王某某谎称其在上述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以与王某某合作承揽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狗不理酒店房地产开发项目为由,先后多次骗得王某某人民币共计738500元。作案后,被告人蔡洪涛将赃款挥霍。


  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蔡洪涛无视刑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50000元。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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