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不到位单位和责任人将被问责

时间:2015-06-29 06:54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崔亚明 点击: 载入中...

  本报《专栏信息少更新》报道引起兰州市相关部门关注——


  整改不到位单位和责任人将被问责


  大西北网6月29日讯 6月25日,本报A10版以《兰州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预防腐败三年难共享:专栏被“冷落”信息少更新》为题报道了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工程信息专栏”)信息更新不及时一事后,引起兰州市相关部门的关注,不少部门已经及时更新了信息。但记者6月26日登录该网站发现,仍有部分单位至今没有更新信息,对此,兰州市将建立动态通报机制,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部分部门已整改 信息得到更新


  6月26日,记者登录“工程信息专栏”网站发现,兰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的页面信息显示,该部门已经对滞后的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信息由之前的2012年12月18日更新到2015年6月19日。兰州市林业局的信息更新至2015年6月24日。此外,兰州市教育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等部门也及时更新了自己负责的网页上的相关信息。


  尽管多部门已经及时更新了信息,但遗憾的是,之前由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某房地产公司项目设计批复信息,发布时间显示为“2015-08-20 14:09:52”,该错误依然没有整改。


  多县区仍未整改,信息明显滞后


  相较于兰州市多部门及时整改,由县区负责的“工程信息专栏”整改却不尽如人意。26日,记者分别登录“三县八区”的“工程信息专栏”,结果显示除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没开设网页,西固区更新比较及时外,其余县区网页的信息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皋兰县信息更新到2012年年底;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区、榆中县更新到2013年年底;永登县则更新到去年6月。


  将对整改更新进行动态通报


  针对仍有部分县区、市直部门整改不到位现象,兰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督促这些县区单位及时整改,兰州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单位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查缺补漏,全面梳理需更新的内容,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设定了两个时间节点,第一个是在6月25日前完成整改。第二个是在6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兰州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栏建设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措施、下一步打算、信息更新数以及更新信息的标题。目前,第一个时间节点已过,依然有不少单位没有完成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完成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对整改不力和未按时限完成的单位,兰州市政府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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