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首批甘肃省“最美人物”公布

时间:2015-03-17 09:30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记者柴用君 点击: 载入中...
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蔡林伸等5人当选
 
  大西北网3月17日讯 3月16日,记者从省委宣传部获悉,2015年首批“信合杯”甘肃省最美人物产生。在各市州、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甘肃省“最美人物”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研究,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蔡林伸等5人当选。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正能量,唱响中国梦,根据中宣部的部署要求,我省制定了《甘肃省“最美人物”评选及全国“时代楷模”候选人推选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我省“最美人物”的定位是要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爱国敬业、孝老爱亲”的中华传统美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我省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体系化水平,以“善行义举榜”上榜人物为基础,建立最美人物、陇人骄子、时代楷模逐级遴选、培育的典型学习宣传模式。
  
  我省“最美人物”大致分为最美工人、最美农民、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最美战士、最美村官、最美婆媳、最美家庭等,同时将优秀共产党员、模范领导干部设立在“最美人物”系列。
  
  此次当选的5位“最美人物”分别是:忠诚检察事业,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的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蔡林伸;身有残疾,全心全意扑在教学工作上,获得“全国师德标兵”称号的白银市白银区白茨滩小学高级教师张兰萍;带领农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变农业经营发展模式,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的农民“领头雁”,庆阳市西峰区温泉乡黄官寨村沟畎组农民马维贤;把“攀穷亲、结困友”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及时把党的政策带给帮扶群众,帮助群众树立生产生活信心的双联干部金昌市农技中心副主任段军;用群众认可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听懂的语言解释法律,用群众信任的方法解决矛盾的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干部周海。
  
  2015年首批“信合杯”甘肃省“最美人物”事迹简介
 


蔡林伸

  蔡林伸,男,197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他忠诚检察事业,认真履行检察职责,自1998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战斗在公诉工作第一线。多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340余件,没有一件错诉、没有一件漏诉,起诉准确率100%。“作为承办人,我要对办理的每一件案子负责,要把它办成能经受得住历史检验的铁案。”作为业务骨干,他承办了兰州市原副市长杨在溪、省质检局原局长毛郁生受贿案等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曾获得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甘肃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次。2014年4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张兰萍

  张兰萍,女,196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白银市白银区白茨滩小学高级教师。她从事教学工作以来,因材施教,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和教改。作为一名身体有残疾的乡村教师,她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全心全意扑在教学上,多年来,她带出的学生成绩名列学区榜首。曾先后获得“全国师德标兵”等40多项荣誉称号。在抓好教学的同时,她苦心钻研,撰写教研论文30余篇。为了让学生有书读、读好书,她从自己并不高的工资中捐出一部分,成立了“启迪图书角”,给学生订少儿读物。有奉献,就有收获。她以自己优良的师德,扎实的专业知识,精湛的教学艺术,较高的教育理论和一颗执着追求、无私奉献的爱心,赢得了赞扬,靠着双拐撑起校园一片天。
 


马维贤
  
  马维贤(曾用名马平),男,196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庆阳市西峰区温泉乡黄官寨村沟畎组农民。马平是西峰区一个普通的农民,2007年,国家提倡建设新农村,作为村民小组长的他,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动员村里的农民建设新农村居民点,改善村居环境。2012年他又不畏艰难,毅然挑起了带领全村发展的重担。为改变当地村民的思想观念,他组织村民出外“取经”,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他带领农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变农业经营发展模式,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建立了天富亿现代农业示范园,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在他的组织带领下,天富亿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变成了远近闻名的现代农业示范地,吸引着四面八方前来学习、参观的人。
 


段 军
  
  段军,男,197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段军同志是金昌市农技中心副主任,也是永昌县朱王堡镇下汤村联户干部。全省“双联”行动伊始,段军就把“攀穷亲、结困友”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及时把党的政策带给帮扶群众,帮助群众树立生产生活信心。他心系联系户,情牵联系村,把对联系户的帮扶脱贫致富计划融入到联系村的发展中,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协调,引良种、送良法,创办金昌市第一所农民田间学校,创新农技推广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双联”效果,受到联系户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作为一名联系干部,他时刻牢记使命,他以“解民忧、帮民富”为己任,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疏导情绪,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帮扶群众的信任。
 

 

周 海

  周海,男,197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干部。多年来,工作中他坚持用群众认可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听懂的语言解释法律,用群众信任的方法解决矛盾。作为业务骨干,他分管民事、行政和法庭等11个庭室,负责承办的工作量十分繁重,但他从无懈怠。他积极参与庭审方式改革和法院管理创新,在他的努力下,出台了天水市基层法院第一部行政白皮书,创新了群众陪审机制,组建了旅游法庭和通路交通事故法庭等。在负责审管办工作期间,他积极督导裁判文书上网,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提升了天水中院审判管理工作水平。通过工作业绩和真诚正派的品行,周海赢得了同事和群众的信服。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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