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时间:2014-07-15 15:07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李雨轩 点击: 载入中...
  《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出台
    
  大西北网7月15日讯
为加快推进全省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大力提升全省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我省日前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在总体目标中提出到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我省将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使各类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健全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体系,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格局。到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比例,学前、高中、高等教育阶段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全省特殊教育学校达到41所,实现人口基数较大的县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特殊教育在校学生达到1万人以上。鼓励经济发展快、基础条件好的地区加快发展,提前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全省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中心
  
  《计划》提出,2014年,我省积极鼓励普通幼儿园接纳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设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课程,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5%,在兰州、张掖、天水、庆阳建立市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在全省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利用国培计划培训盲、聋、培智三类学校校长及骨干教师150人,培训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和普通中小学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骨干教师1000人。
  
  2015年,我省在有条件的特教学校开设学前部(班),支持具备条件的特教学校设置职业教育部(高中教育部),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0%,在嘉峪关、酒泉、金昌、白银、平凉建立市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在全省三分之二的县市区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利用国培计划培训盲、聋、培智三类学校校长及骨干教师150人,培训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和普通中小学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骨干教师1000人。
  
  2016年,我省依托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办残疾儿童幼儿园(班),在全省建设3—4所残疾青少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在武威、定西、陇南、临夏、甘南建立市州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完成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中心任务,利用国培计划培训盲、聋、培智三类学校校长及骨干教师150人,培训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和普通中小学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骨干教师1000人。
  
  高考残疾考生实行“零拒绝”
  

  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全省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4—2016年),各市州、县市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各级各类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园,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托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创办残疾儿童康复示范幼儿园,在有条件的特教学校开设学前班(学前教育部)。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开展学前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早期教育。支持医疗康复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和家庭开展3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早期康复教育活动。
  
  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逐步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招生规模、增设特教学校招生类别。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要正常录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支持设置特殊教育专业的省内院校加强专业建设,鼓励省内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全纳教育理念和随班就读教育技能。对高考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实行“零拒绝”。各地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函授教育创造条件。
  
  同时,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落实好《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关于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高于普通学校5倍的规定,在三年内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6000元最低标准。制定资助制度方案,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学前一年在园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每年资助600元,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零收费,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残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对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残疾学生免除学费。省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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