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警提醒:7月1日起电动车未登记上路行驶将被罚

时间:2019-06-25 15:47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葛强 点击: 载入中...
    记者从兰州市交警支队获悉,截至6月24日,我市已有81153辆电动车完成了登记挂牌,但还有不少电动自行车未对爱车登记挂牌。为此兰州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7月1日起将对无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兰州公安交警也做了持续广泛宣传,对于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将挂绿色牌照;2019年5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可办理临时红色牌照,实行三年过渡使用期,三年期满后不允许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5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办理电动车牌照。原定于2019年6月15日作为我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的最终时间节点,经报请甘肃省公安厅交管局批准,同意将超标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登记管理系统的业务办理时限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6月30日后不再办理此类车的挂牌业务。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正常办理。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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