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背后:前后共有十几位律师介入

时间:2016-12-22 07:44来源:未知 作者:张维 张琪琳 点击: 载入中...

  12月2日,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和律师李树亭在听取判决结果。 新华社发

  原标题:“聂树斌案”背后:律师、学者接力12年

  大西北网讯  聂树斌案律师委托时间李树亭 2005.3.15-2010.3.10

  2014.12-2016.12姚姓律师 2005.3.22-解除委托时间不详张思之 2005.11.20-解除委托时间不详李会更 2005.11.20-解除委托时间不详刘博今 2010.5-2014.12李金星等 2013.7-2014.12陈光武 2013.7-2016.3王殿学 2016.12.11至今辜光伟 2016.12.11至今王书金案律师委托时间朱爱民 2005.4至今彭思源 2007.6至今

  一张32K大小的纸,被十多个名字和电话塞得满满当当。上面有河北律师李树亭、律师界泰斗张思之、山东律师陈光武,还有学者陈光中、徐昕等人。

  这是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列出的一张名单。签完国家赔偿阶段委托协议后,2016年12月11日下午,她戴着老花镜,一一列出为“聂树斌案”奔走多年的律师、学者们,准备向他们致谢。

  1994年8月5日,河北石家庄西郊孔寨村玉米地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认定为凶手,很快被判处死刑并执行。

  在聂树斌死亡21年后,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再审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

  这些年里,几任律师接力奔走,像西西弗斯一样推石;学者们则站在幕后,呼吁证据裁判和疑罪从无,探寻错案救济机制,这让“聂树斌案”有了超越案件本身的意义,是“留给中国司法的良性遗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证据法专家何家弘如此评价。

  提到这些人时,这位留着短发、身材微胖的农村妇女,只能重复说着“感谢”。

  找“仇人”帮忙

  2005年3月11日下午,河北律师李树亭的电话响起。电话是张焕枝打来的,她问李树亭要不要接一个“天大的案子”。此前不久,张焕枝刚刚得知,儿子聂树斌因为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被执行死刑十年后,河北人王书金自供,他才是“凶手”。

  听完介绍,李树亭有点犹豫——案子年代久远,不好调查取证;涉及河北公检法,如果当年办案人员已立功荣升,翻案可能会面临很大阻力。

  几天后见面,六十多岁的张焕枝“扑通”一声跪在李树亭面前,号啕大哭。李树亭也跪下。对跪了几分钟,这个记者出身的律师心一软,接了。

  “案子虽不容易,但有个两三年也足够了。”李树亭没想到,第一步就遭遇了“挡在前面的巨石”:没有原审判决书。

  根据1996年修订的刑诉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判决书必须送达被告人近亲属。但“聂树斌案”发生在1996年以前,可以不提供。聂树斌被执行死刑,聂家也从未拿到一审和二审判决书。

  但是,没有判决书,就没法进行申诉和申请再审。聂家向河北高院提起申诉,对方以不能提供原审判决书为由不受理。

  申诉陷入了死胡同。李树亭在日记里形容:“申冤人进衙门需要进门证,而进门证一直放在衙门大堂没有交给申冤人……”

  他多次跑去河北高院索要判决书,都被以正在阅卷为由拒绝。“一案两凶”被媒体曝光后,河北方面就称在复查,但一直未公布结果。

  从河北高院获得判决书的大门被关上。另一位曾经有过判决书的、聂树斌当年的代理律师张景和也称,在搬家过程中丢失了。

  此时,律师界泰斗张思之在电视上看到了报道,“深感震惊”。他主动找到张焕枝,希望成为聂家的申诉代理人。张思之事后在回忆录里称,这是他执业生涯中唯一一起主动要求代理的案子。

  张老在司法界颇有名望,也尝试通过私人关系索要判决书。未果。

  聂家和李树亭分析,能帮聂家的,可能只有被害者康家了。

  李树亭第一次去康家要判决书,康老汉毫不客气,痛陈两家恩怨:“我凭什么给你这份判决书,你要知道,我们两家现在是仇人!”

  事后他检讨,要和康家建立起信任,“但不能把目的性表现得太明显”,这位出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光头圆脸、语气轻缓的律师回忆说。

  几个月后,李树亭又拎着水果,“顺道路过”康家。李树亭坐在沙发上,康老汉坐在小矮凳上,两人面对面坐着,一言不发。这时,李树亭注意到茶几上摆着一份材料——康老汉帮人做了工程设计,对方拖欠了工钱,他正准备采取法律行动。

  李树亭当即表示,愿意帮他解决法律问题。康老汉没吭声。

  几天后,李树亭又“路过”康家。这次,康老汉的态度有了松动,答应把这活儿交给李树亭。很快,案子有了妥善结果。

  康家住所距离李树亭律所步行10分钟,李在所里办完事,就顺道爬7楼去看看康老汉。一年多里,一个月要去三次。

  接着,他还主动帮助康老汉解决名誉权诉讼官司,有了更多接触机会。

  有时,看到康老汉心情还不错,李树亭假装不经意提起:“康叔,聂树斌的案子河北高院要是受理申诉,不仅能给聂家一个交代,也能让九泉之下的康大姐安息。”

  看到康老汉脸色变了,李树亭打住。没反应,就再多说几句。

  后来,康老汉有时甚至会主动打听,“小李啊,你那事儿跑得怎么样了?”他不提“聂树斌案”,只说“那事儿”。

  2007年4月1日下午,李树亭照例来康家讨论赔偿数额。寒暄了几句,康老汉递给李树亭一摞材料,转身去厨房烧水。他特意叮嘱:“你仔细看看”。

  李树亭心头一阵狂喜——在材料最下面7页,他看到了聂树斌一、二审判决书!

  他飞奔下楼,一口气复印了20份。

  这两份决定生死的判决书,总字数不到2600字。李树亭发现,原审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比如,被认定为作案工具的花上衣,他此前走访的最早发现案发现场的受害者工友等人,都没有提到;他从康老汉那里了解到案发现场的一串钥匙,这么明显的物证,判决书里也没有提到。

  呼吁再审

  关心“聂树斌案”的人都认为,王书金是此案的关键变量和“活证据”,他不能死。

  2005年4月,最早报道“一案两凶”的《河南商报》总顾问马云龙找到北京律师朱爱民,希望他为王书金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刑诉法规定,启动再审的事由包括新证据出现、证据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王书金的出现,可以视为新证据出现,动摇了证据体系。

  “当王书金的代理人,顺手把聂树斌的冤给平了,不得了吗?”1955年出生的朱爱民是东北人,性格敦厚,没多想就答应下来。

  他和后来加入王书金案的北京律师彭思源辩护策略很明确——在为王书金辩护的同时,推动“聂树斌案”的复查和再审。“聂树斌案”平反,也许能为王书金争取立功,在量刑上争取从轻处理。

  但在2007年3月12日,邯郸中院判处王书金死刑。

  两边的律师都着了急。如果王书金死了,聂树斌的案子更查不清了。

  不过,从2007年2月28日起,最高法院上收死刑复核裁定权。这意味着,河北方面将无法左右王书金的生死。

  为了引导王书金好好活着,彭思源专门去了一趟王书金老家,又找到王书金的两个孩子,拍了10张照片。两张儿女合影洗了三寸的,方便王书金放在兜里随时看。彭思源把照片送到看守所,叮嘱管教:“他情绪波动时,拿给他看看。”

  离王书金关押地两百多公里外的下聂庄村,聂家拿到判决书后,同时向最高法院、河北高院提起申诉,要求再审。

  2007年11月5日,最高法院立案庭回复张焕枝:“根据我院关于分级负责处理申诉案件的规定,已函转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理,请你与该院联系。”

  随后是三年沉寂。“聂树斌案”申诉,泥牛入海。李树亭甚至患上了抑郁。有段时间,他跑到河北赵县一座禅寺短期出家了一个月。

  2010年4月10日,张焕枝找到李树亭,称案子一直没进展,希望解除委托。李树亭突然觉得“如释重负”。随后,聂家委托北京律师刘博今。

  2011年9月,正值刑诉法修订,长期关注冤案的山东律师李金星发出消息,将自费邀请律师和专家,于9月11日在石家庄开一场关于“聂树斌案”的研讨会。

  已过耄耋之年的张思之律师因身体原因没能到会,托人将一段录像带到了现场。会后,与会的五六十名律师学者联名发表《关于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的呼吁书》。

  他们写道:“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时间不予启动再审程序,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

  之后不久,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也加入了呼吁队伍。从2013年2月22日起,他写文章每日一呼,“死磕聂树斌案”。“转发一次,离正义就接近一次”,后来他评价,“有点像行为艺术”。

  这些行动又登上媒体版面,让沉寂许久的“聂树斌案”重归公众视野。徐昕后来统计,他“死磕聂树斌案”的系列微博,累计转发62万余次。

  事实上,学界对错案纠正和救济的研究早就起步。早在2005年年底,在石家庄东北200多公里外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证据法专家何家弘牵头成立的“刑事错案实证研究课题组”已经把此案作为一个样本。

  不过,在当时,“‘聂树斌案’还只是事实意义上的错案,而非法律意义上的错案。”何家弘没有选择向社会公开发声。

  相关制度也在悄然变化。2010年“两个证据规定”颁布和此后的刑诉法修订,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开始在我国确立。2013年,中央政法委也发布相关规定,提出要坚持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遵守法律程序制度,坚守严防冤假错案的底线。

  申请阅卷

  2010年起,聂家的律师只剩刘博今一人。这位刑警出身的律师,性格要强,不轻易认输。他曾对媒体说,当年选择做律师,是和自己较劲的开始。

  刘博今回忆,有一段时间,他每天起床上班前,都要给法官打电话。电话打了不下100次,“像凿一个洞一样,一尺一尺往前挖,总会挖透”。

  2013年2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文中提到“佘祥林案、聂树斌案等焦点案件,虽是极个别特例,但造成了很大影响。”

  陈光武、王兴、张磊等长期关注“聂树斌案”的律师,感觉这是一种积极信号。在几天后的一个研讨会后,律师李金星倡议去沉寂已久的聂家“报个喜”。

  他们特别制作了两张一米宽、两米半高的海报:评论文章网页截图和《人民日报》头版影像。聂家把评论文章挂在了客厅东面的墙上。

  另一张海报被送到河北高院,对方派人正式接受了,还回复:“非常理解你们的心情,会和领导汇报,尽快给你们答复。”

  另一方面,王书金的律师们也在申请查阅“聂树斌案”卷宗。二审第一次开庭被驳回。

  到了2013年6月25日的二审第二次开庭中,在举证阶段,检方主动提交了“聂树斌案”卷宗中的26页复印件,包括现场勘查笔录、康某尸检报告和康家的报案材料等。

  当天休庭后,朱爱民和彭思源在河北高院一个法官的办公室里看到了这26页卷宗,其余档案则被鱼尾夹夹住。

  这是律师首次获准查阅“聂树斌案”卷宗。朱爱民发现,原始卷宗中的现场勘验图与王书金的供述高度吻合。

  这次二审庭上,王书金一口咬定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就是他所为,检方则称该案件和他无关。

  张焕枝觉得形势不妙,2013年7月,除了已有的刘博今,她又一口气签下陈光武、李金星等三位律师,都是法律援助的方式。

  从当年10月起,四位律师开始了每隔三四个月到河北高院的申请阅卷之旅。

  2014年3月24日,陈光武等律师打印了两张“聂树斌案 要求阅卷”的横幅,站在河北高院门口。

  最终结果,仍然是“请耐心等待”。

  据媒体统计,在“聂树斌案”申诉阶段,多位律师向河北高院发出至少94次阅卷申请,但都被拒绝或以各种方式驳回。

  全民断案

  2014年12月12日晚七点半,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将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

  此前已经有积极信号释放。2013年4月,周强就任最高法院院长一个多月时,曾邀请专家学者畅谈“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也撰文称:“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

  此后,一些冤假错案开始艰难纠正。浙江“张氏叔侄案”改判无罪;河南“李怀亮案”因证据不足被撤案;坐了8年冤狱的福建人念斌终得昭雪;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并获无罪……

  复查消息传来,人心鼓舞。有律师在博客上写道,“那些多年来为聂树斌案魂牵梦绕的人们,似乎一下子在黑洞中发现了一缕亮光。”

  经过聂家和包括“一案两凶”最早报道者马云龙、河北广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即王书金案的办案人郑成月等在内的智囊团商议,决定由最早介入“聂树斌案”的律师李树亭和老刑辩律师陈光武搭档,担任复查阶段的代理人。

  2015年3月17日,“两会”结束后的第二天,李树亭、陈光武终于看到了卷宗。包括聂树斌案原始卷宗3本、王书金卷宗8本,以及河北复查卷宗6本。一共1770多页。

  这是“一案两凶”以来,“聂树斌案”卷宗第一次完整出现在律师面前。

  李树亭发现,他之前的怀疑被一一印证。比如,曾被认定为作案工具的重要物证花上衣,在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中,出现了“短袖花衬衣”、“女式上衣”、“白底小黑花半袖上衣”等多种表述,而卷宗中作为物证的彩色照片显示,物证衬衣底色是浅绿色,也无法确定是女式上衣。

  另一个核心问题是,案件中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的隐秘细节——被害人留落在案发现场的一串钥匙,李树亭反复查阅卷宗,也没找到聂树斌的相关供述。

  更好的消息传来。山东高院将就“聂树斌案”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和案件异地复查一样,这也是历史上的第一次。

  然而,听证会那天,李树亭和陈光武还没能进场,河北政法委系统已经播放了一轮案件介绍录像,第二轮才到两位律师陈述,陈述之后被要求离场。而后是河北公检法发言、举证,直到深夜。

  “整个听证会开了11个小时,我和李树亭的陈述加在一起一个半小时多一点。”陈光武说。

  中国政法大学老校长、终身教授陈光中一直关注着“聂树斌案”进展。听证会之前,他有机会了解到听证会的流程,发现程序存在问题,曾向相关单位提出过建议,但未被采纳。

  2015年4月30日晚,焦点访谈播放了听证会内容。在节目中,一位知名法学教授点评:“聂树斌关于犯罪工具、犯罪过程和现场发现的情况高度吻合。申诉方给出来的理由,没到推翻这个证据的本质。”

  陈光武担心形势有变,一宿没睡。他在个人博客上,发表了10篇博文,公布了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的照片,以及案发现场的钥匙串等资料。

  后来,陈光武还把此前与山东高院签署的保密协议抛在脑后,连同李树亭的代理意见一并发给了另一位律师。

  不料,从2015年5月2日晚间开始,聂树斌卷宗及李树亭的代理意见被全面公布在网络上。李树亭看到时,傻眼了,立刻发微博澄清,“让我们每个人都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

  陈光武也急了,紧急联络对方撤下来。不过,他认可这种公布行为,“为了防止案件进一步恶化,这是有效阻止‘聂树斌案’流产的关键环节。”

  “聂树斌案”随即从“全民围观”进入“全民断案”。

  临门一脚

  2015年5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吴宏耀和尚权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青松律师组织了一场研讨会。主办方帮每位专家都复印了一套完整卷宗。

  会后,陈光中教授的意见被整理成文章《“聂树斌案”五大疑点已撕裂原证据证明体系理应提起再审》发布。

  随后,他感觉对案中的法医问题“没把握”,辗转找到一位资深法医专家,从科研经费中出咨询费用和差旅费用,邀请专家来北京咨询法医问题。

  比如,高度腐烂的尸体是否应该做尸检?专家认为,尸体无论腐烂到何种程度,法医必须按照程序进行解剖检查。再比如,花衬衣围绕死者颈部,是否能认定为窒息?专家认为,在机械性窒息中,单位面积的压强大小很重要。用小棒将衣服绞紧了勒可以达到窒息的效果,花衬衫勒达不到窒息死亡的效果。

  最后,这位专家评价,“尸体腐烂了,表面看一下,就不去解剖了;尸体腐烂了,就认为阴道提取物没有检验的价值;颈部有衣物就认为是窒息死亡;下雨了,现场被破坏了,就认为没有意义;根据尸体姿势,就认为是强奸杀人……臆断太多!”

  咨询结束后,会议纪要被整理成文,以陈光中个人名义送到了最高法院分管聂树斌案大法官的秘书手里。

  网上一度认为这是一份“足以改变聂树斌案命运的会议纪要”。陈光中却觉得不知道起了多少作用,“但如果有相关领导看了,应当会有影响。”

  另一边,从2015年6月到2016年6月,山东高院四次延长复查期限。其间,李树亭和陈光武还在寻找新的证据。

  陈光武因听证会后的一篇博文,陷入另一场名誉权官司,加之身体原因,在第四次延期期间和聂家解除了委托关系。最终聂家的代理人,只剩下李树亭一人。

  良性遗产

  2016年6月6日,最高法院提审聂树斌案。消息传来,李树亭觉得“胜利在望”。

  6月20日,最高法院将案件交由位于沈阳的第二巡回法庭审理。

  12月2日,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做出再审终审判决:聂树斌无罪!

  当天中午,张焕枝打电话给中途退出的陈光武。72岁的张焕枝在电话这头哭,64岁的陈光武在另一头抹眼泪。他说:“等所有问题都处理完了,我一定要过去给孩子上坟,兑现当年的承诺。”

  快90岁的张思之在电视上看到“聂树斌案”平反的消息。当年“像一头咆哮的雄狮一样”在各种场合为此呐喊的他,更老了。他曾因五年未推动此案,在公开场合说“深感内心有愧”。

  李树亭觉得使命已经完成,决定退出。12月11日,他帮聂家推荐了律师王殿学和辜光伟,由他们帮助聂家申请国家赔偿。

  “11年8个月16天,我好像从青年一步跨到了老年”,他今年52岁,却有了一头与年龄不相称的白发。

  刘博今虽然对当年案件进入复查阶段,聂家取消对他的委托心有怨气。但仍然觉得,能参与这个史诗般的案件,本身就很了不起。

  王书金也在看守所的电视中看到了这个消息。他平静地告诉彭思源,“聂树斌案判了,下一个就该我了吧。”

  “‘聂树斌案’发生在上世纪末的‘严打’时期,办案程序普遍粗糙,曾留下一批类似的案子”,陈光中建议,这些案子都应按照证据裁判和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

  人大教授何家弘则认为,此前逐步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和遏制刑讯逼供等方面的举措,已经在逐步弥补形成错案的机制漏洞。而“聂树斌案”所反映的错案救济环节,恰恰是此前还未被充分认识的问题。

  “‘聂树斌案’是否能成为改革的动力,推动建立相关制度来对抗错案纠正中的人为阻力,这是‘聂树斌案’留给我们的良性遗产”,他说:“正义已经迟到,怎样让正义来得再顺畅一些?”

  “感谢所有关注‘聂树斌案’平反昭雪,以及以各自力量推进‘聂树斌案’前行的人们”,2015年3月17日,在从北京赶往山东高院阅卷的高铁上,李树亭曾写下这段文字:“这种强大的合力,也是推动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这是预言,也是号角。(文中康老汉为化名)(新京报记者 张维 实习生 张琪琳 北京、河北石家庄报道)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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