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七项政策打造兰州新区“人才高地”

时间:2014-03-27 20:2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吴永隆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兰州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的意见》,意见明确,我省将通过安居、科研、创业、培训、激励等七项支持政策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打造“人才高地”,推动兰州新区建设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创新基地、成果转化基地。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是指以兰州新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包括各类产业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经兰州新区管委会认定,从兰州新区以外引进的兰州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与兰州新区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创业创新、经营管理和实用技术人才。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主要是指以兰州新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包括各类产业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经兰州新区管委会认定,从兰州新区以外引进的由高层次人才领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兰州新区独资或合资创办企业并有望形成兰州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以及能够在兰州新区重点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创新方面实现突破的实用型和经营管理类人才团队。
 
  安居政策---
 
  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专家公寓或发放住房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下劳动(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200平方米的专家公寓。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可每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安家补助。
 
  根据兰州新区总体规划和社会需求,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适应兰州新区发展和服务高层次人才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高层次人才子女需在兰州新区入学的,由兰州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安排优先入学,不得收取教育收费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按照双向选择原则,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问题。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在兰州新区就业的,由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积极帮助安排工作;用人单位确有困难的,兰州新区组织人社部门可推荐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科研政策---
 
  在兰州新区设立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经兰州新区管委会审核批准,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设立的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新建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并按进站院士人数人均每年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对重点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组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并按进站博士后科研人员人数人均每年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
 
  对由高层次人才主持的兰州新区重点产业科技创新项目,经兰州新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可给予3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对由高层次人才主持并获得国家及国家部委、甘肃省科技计划资助的重大科研项目,兰州新区按国家、省上规定比例配套资助。在项目研发过程中需使用国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的,给予实际使用费用30%的资助。
 
  对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产品且属于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优先采购使用。
 
  创业政策---
 
  兰州新区要设立科技人才创业园,搭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孵化平台,为高层次人才到兰州新区创业提供办公场所和政策咨询、风险评估、人员培训、技术研发、投融资等相关配套服务,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科技保险,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兰州新区要设立科技创新创业政府引导性基金,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项目来兰州新区创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所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经兰州新区管委会审核批准,可按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年利息的25%给予补贴,同一企业累计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培训政策---
 
  用人单位要每年资助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内外专业技术培训,并给予培训费用60%的资助;鼓励企业开展内部培训,积极为高层次人才参加短期培训、专题讲座、考察学习、远程教育、进修深造等创造条件。
 
  高层次人才在一年内可向用人单位申请享受1次研修。研修地在国外的,用人单位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贴;研修地在国内的,用人单位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
 
  激励政策---
 
  支持引进人才团队广泛开展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机构的合作,整体引进的具有高端研发、产品试制、产业化运作能力和先进技术、管理、营销水平的一体化高层次人才团队,经兰州新区管委会认定,可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项目转化扶持资金。
 
  探索推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创新业绩考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各类企业将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的专利、发明、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作为企业的前期投资,按产生效益和贡献参与分配。同等条件下,省直相关部门对兰州新区在职称申报、课题立项、项目评审、评先选优、经费申请等工作方面,可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推荐、优先审批。支持兰州新区各类高层次人才申报科技项目、参加人才项目评选。
 
  兰州新区管委会要适时对兰州新区开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和办法由兰州新区管委会研究确定。在此基础上,对获得国家级人才奖项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人才奖项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同时获国家级和省级人才奖项的,按就高奖励和不重复原则执行。
 
  税收政策---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对高层次留学人员和海外科技专家到兰州新区工作、进境合理数量的生活自用物品,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经认定为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免征增值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事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保障政策---
 
  对进入兰州新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编制上予以特殊保障,在职位上可设置特殊岗位;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岗位数额限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为晋升职称否决条件;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提拔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引进到党政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聘任制,岗位职务、薪酬可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对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高层次人才,经协商可采取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效益工资制、项目工资制、成果工资制等办法给付薪酬。
 
  积极培育优质医疗资源,保障各类高层次人才就医需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兰州市医疗保险的,发放专门医疗保健证,作为医疗照顾人员,享受医疗照顾政策。每年为兰州新区开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科研成果和经济效益的高层次人才,在定点医院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实施高层次人才疗养制度,兰州新区管委会每年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省外疗养。建立高层次人才意外救助机制,在高层次人才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变故挫折时,由兰州新区管委会会同用人单位进行特殊救助帮扶。
 
  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优先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法律咨询、法务代理、纠纷维权等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设立兰州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等。吸引国内外各类组织和个人对人才发展进行投入,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
 
  加强人才交流服务、人才实训鉴定等平台建设,大力发展人才招聘、档案托管、用工登记、就业培训以及人事代理、人才派遣、薪酬设计、人才猎头等业务,为引进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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