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村干部变身“黑老大”疯狂敛财

时间:2013-09-06 09:42来源:新华网 作者:秩名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9月6日讯,据新华网报道,等级森严、分工明确、弱肉强食……这些涉黑团伙的明显特征,却出现在我国部分地区村干部身上。《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采访发现,在一些经济相对活跃、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地区,个别村干部目无法纪,他们操纵选举、笼络打手、强行敛财,摇身成为百姓深恶痛绝的“黑老大”。
  
  村委班子变成家天下

  
  河北省公安厅在今年召开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披露,“据不完全统计,河北省近几年打掉的涉黑组织头目中,身份是村支书或村主任的有9名。他们靠拳头和恶名,采取非法手段操纵选举、侵吞集体财物、侵害群众利益,将村委班子变成了自己的家天下”。
  
  8月29日,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七里庄原村支书刘会民涉黑案一审宣判,刘会民被判处死刑。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公诉机关指控,自2001年刘会民担任七里庄村村主任、村支部书记以来,利用非法手段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通过安插村两委会人员、安排入党、发放奖励和补助、为违法犯罪者“平事”、提拔为村干部等手段,先后将多名涉案人员笼络在身边,并控制组织成员,使其言听计从,从而掌控七里庄村的管理权。
  
  警方侦查发现,刘会民以七里庄村村委会为依托,通过职责分工使成员之间形成较为明确的层级制约关系,将七里庄村两委班子逐步蜕变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团伙。
  
  在今年保定警方打掉的另一起村干部涉黑案件中,原保定市西五里铺村主任于建杰先后纠集多人,实施一系列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敛财3000余万元。现已查明以该名村干部为首的团伙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涉及刑事案件24起,目前已有1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分工明确“纪律”严明
  
  据段彦利黑恶团伙成员交待,段彦利通过多种手段向成员灌输组织纪律,要求十分严格。不能乱说话,不经允许不能出去打架惹事,凡事要听从他的指挥,对不听话的成员采取训话、打骂、“开除”等方式进行惩处。成员都当面称他“利哥”,背后称他“老大”。
  
  段彦利黑恶团伙是河北省承德市打掉的另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据办案人员介绍,该组织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组织领导者段彦利为承德市滦平县陈栅子乡南山根村原村委会主任。其余成员有的是段彦利的打手,有的兼任其它角色为段彦利效力。成员靳文战是段彦利的生活秘书,段凤江、段海军兼任段彦利的司机和保镖。这些组织成员长期跟随段彦利,多次参加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赌博、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
  
  “段彦利先后利用其开办的昌利歌厅和牛圈子沟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二项目部为幌子,采用发放工资、奖金、零用钱、出资庇护违法犯罪成员等方式,对成员进行控制和管理。这些跟随段彦利的人虽然无正当工作,但段彦利每月都给他们发工资,对表现好的成员,还经常以发零用钱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一位办案人员说。
  
  2012年2月,山东省莒南县法院一审判决莒南县汀水镇王家沟村村委会原主任王文光有期徒刑13年。王文光的“发家路线图”就是一条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之路。1999年,王文光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二年。劳教结束后,他陆续结交了多名“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在莒南县汀水镇一带,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文光由于讲“义气”、有心计、会处理关系,处于组织最高地位。他通过交谈、指示、训斥等方式,逐渐形成许多不成文规矩。多名被告人供述,“王文光平时要求很严”,“不准窝里斗,对上面的‘哥哥’要尊重”,“没有成文的规定,但都明白的。”
  
  敲诈勒索强行敛财
  
  “跟你们领导说,叫他赶紧找好医院,早晚要把他的腿打断,有活儿不给我,他给别人。”王守贵案中的一名证人透露说,因为这名领导把管辖的一个硬化路面工程给了别人,王守贵四处找人传话要“修理”这名领导,后来该领导不得不请王守贵及其手下吃饭赔礼道歉,并把工程都给了王守贵。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村干部涉黑团伙的敛财方式简单粗暴却利润惊人。
  
  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河北省邯郸县兼庄乡王安堡村原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王守贵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早在2003年,王守贵就带领手下对邯郸市地铁滏东市场出口外占道经营的商户收取“保护费”,后来这一犯罪团伙还以地铁市场管理处名义在市场西口、东口、南面三个出口外及周边向商户强行收取“保护费”,并多次阻挠邯郸市、邯郸县城管人员执法。期间共收取“保护费”15万余元。
  
  而在刘会民涉黑案中,警方侦查发现,刘会民涉黑团伙对妨碍其利益的村民肆意殴打、拘禁,毁坏村民田地、财物;在某些企业工程建设期间,以组织村民闹事、阻挠施工、挖沟断路等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在企业入股退股、承揽企业建设工程。他们先后非法敛财达7000余万元,并将获取的部分非法收入用于购置犯罪工具、作案后发钱、打人后出资“平事”等,形成了经济实力雄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为了牟取暴利,涉黑村干部往往还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打击商业人士。在今年保定警方打掉的保定市新市区沈庄原村主任李杰涉黑团伙中,警方侦查发现,在2007年底至2008年初,李杰多次找到保定市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以干扰该公司开发的某居民小区工程开工相威胁,敲诈勒索该房地产公司现金300万元。
  
  原文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9/06/c_125330558.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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