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集中整治报废汽车

时间:2012-12-11 06:38来源:鑫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记者 谈应霞 

  

  鑫报讯 12月10日,记者从兰州市整规办获悉,根据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兰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对于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总成拼装车、驾驶报废汽车或拼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12312向兰州市报废汽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举报投诉。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依据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原则,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和倒

  卖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总成拼装车、驾驶报废汽车或拼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报废汽车非法回收、拆解、拼装窝点,以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整治活动的重点:将依法严厉查处兰州市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总成拼装车、驾驶报废汽车或拼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整顿违法违规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企业、废旧钢铁回收市场和企业,曝光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和市场。大力整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伪造、变造倒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报废汽车或五大总成,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措施,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根本好转。    

  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还要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报废汽车回收、存储、运输、拆解、注销等环节,严格程序、堵塞漏洞,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流向市场;同时,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一经查实,将暂停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提请公安部门依法惩处;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对汽车维修企业生产经营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对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资质,从事汽车维修的企业将责令停业;对超范围经营以及不按技术规范作业,未经许可更改汽车发动机车架、拼装组装报废汽车、出售报废汽车零配件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将其法人代表(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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