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唐华伟 特约记者 李朝晖
鑫报讯 鼓励投资者依法以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昨日,城关工商分局、非公企业工委出台《促进个体私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共有47条,分别从放宽准入条件、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增长点等方面为非公经济 “破题”。
城关工商分局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可操作性、含金量具有突破性和开创性。在放宽准入条件方面,《意见》指出:“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登记,货币出资额可以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等等,对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升级换代实行的重大新举措。
放宽——
拓宽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发展领域
《意见》提出,拓宽个体私营经济投资领域。支持个体私营企业以参股、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银行、证券、保险等垄断行业和领域;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参与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大力发展多元化所有制经济,拓宽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发展领域。
放宽名称限制。允许非公有制企业直接冠以“甘肃”或“甘肃省”、“兰州”或“兰州市”名,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允许在名称中直接使用“国际贸易”、“对外贸易”等行业术语。允许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直接表述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外地知名字号企业到兰州投资,允许新办企业名称前冠以控股企业行政区划和字号。对扩大规模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和办公司的个人独资、合伙等私营企业,只需注销原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可保留原字号,不受三年的时间限制。
同时,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允许个体私营企业使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尚未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行业用语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和经营范围表述用语。除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危和重污染行业外,对筹建时间较长且暂时无法提交前置审批文件、证件的,可实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注册登记制度,先行颁发经营范围为“筹建、试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等条件成熟后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支持——
个人独资企业不受出资金额限制
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作价出资,支持一切有志于创业、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各类人才创办非公企业,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利用股权出资等方式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股东在法定出资期限届满前无法按期出资的,经全体股东同意,公司申请,允许其出资期限延长一年。
意见特别提出,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对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员、返乡农民工及其他新增待业人员设立50万元以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实行分期缴付,允许在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鼓励投资者依法以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登记,货币出资额可以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放宽经营场所条件,房屋产权证、规划或建房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协议、占道经营许可证等均可作为经营场所的有效使用证明。允许非公有制投资者用住宅从事电子商务、设计策划、软件开发、管理咨询以及不直接开展生产销售的业务洽谈等不影响周围群众生活的经营活动,办理登记时无须业主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同意。
支持个体私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指导股权出资登记;鼓励个体私营企业通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融资;支持民间资本创建小额贷款公司,建立面向个体私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
特办——
总部经济3个工作日内审批发照
《意见》提出 根据城关区“一区两线三组团”的框架,优化产业布局。改造提升中央商务区功能,着力打造现代商务聚集区,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特色专卖、文化产业等业态。
以皋兰山、徐家山和五一山“两线”为重点,积极培育城市生态观光、文化娱乐、休闲度假等产业,加快实施兰山山地生态公园二三期、头营村整村改造、九州生态园、徐家山公园改造提升等重大项目,着力打造南北两山旅游经济带。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文化创意等业态。加快推进大连万达商业广场等项目,积极发展商业综合体、研发中心、时尚地产等业态。加快推进庙滩子整体改造、甘肃会展中心建筑群、电力调度通讯楼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会展经济、金融服务,以及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招商引资中注重对跨国、国内经济实力较强的大公司、连锁企业来城关区投资设立公司总部或公司驻西北、甘肃、兰州总部、分支机构等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对此类单位要进行备案登记。积极加强与区属有关单位(发改局、经合局、商务局等)的协作配合,促成更多的企业总部落户城关,增加经济总量。
对凡在城关区域注册设立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西北总部、甘肃总部、兰州总部都给予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除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原则上都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发照。对于无法提供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企业总部,提交租房合同和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使用证明的,予以受理,准予登记注册。
升级——
走“专精特新合”发展路
启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扶持活动,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其向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
在工商所试点选择本辖区内资金数额达到一定规模、雇工8人以上或实际已达到企业条件的个体工商大户,进行排查摸底、列为重点帮扶对象,畅通绿色通道,登记窗口设专门指导经营者完善转型登记手续,提供高效快捷服务,使其自愿完成经营身份转换,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转型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低至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低至10万元人民币。
市场准入、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为小微企业松绑、为实体经济服务。落实各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小微企业从依靠廉价劳动力和能源资源消耗向依靠技术、知识和资金投入转变、从低端向高端提升、从分散向集聚发展的趋势,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运行机制活、创新动力强、市场应变快的优势,用好用足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努力形成资金、人才、市场、技术、管理等要素的组合机制,走一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专精特新合”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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