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安预警类微博获网民好评

时间:2012-10-15 07:23来源:鑫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记者 金振华 程健

  

  鑫报讯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兰州公安在线发布了一条“谨防6种房产诈骗”的微博,引发网友大量转载。通过微博可以看到, 兰州公安在线详细地陈述了6种常见的房产诈骗手段。同时,还提醒市民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遇到警情时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另外,记者在微博上看到,很多网民对公安微博发布的预警类微博给予了好评。同时,@兰州公安在线表示将继续努力,为网民提供更多更有效地微博服务。

  揭露6大骗术

  据兰州公安在线民警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类案件日益增多,其中不乏最近比较频发的房产诈骗。而兰州公安在线在微博上详细地揭露了不法分子诈骗钱财的6种骗术:

 

  骗术一:骗子先以短期合同、小额租金租下一套住房,然后冒充房东伪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将该房屋用长期合同方式转租给新房客,从中诈骗牟利。此外,骗子还会用一些其他方式将房屋的产权证从户主处借到手。然后再伪造房产证,将本来属于别人的 房屋出卖或者抵押,换取金钱。

  骗术二:骗子通过网络发布多条出租信息,将一套房屋同时租给多人骗取房租。警方称,此类诈骗案还有“黑中介版 本”,也就是说,中介公司把一套以月付款方式承租的房源租赁给多人,一次性收取半年或者一年的租金。

  骗术三:一些房屋中介公司虚构房源信息,当租房者交纳信息费用后,却很难与房主见面,缴纳给中介公司的信息费也无法要回。

  骗术四:不法人员声称有关系能购买到紧俏的拆迁房等,然后骗事主交纳定金,或者干脆假冒房地产公司名义,以虚假预售房合同进行低价抛售、重复销售,诱骗事主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将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购房者。

  骗术五:骗子以二手房为诱饵,分别与多人签订购房合同,伪造各种证明,同时卖给多人。

  骗术六:不法分子利用出租房屋注册公司进行诈骗或者以出租房为根据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提醒防范

  针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警方提醒市民群众,要避免上当,平时一定要有基本的防范意识。比如,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该认真核实房东 身份,仔细查看房屋产权证及户口本原件,必要时要与原发证机关进行核实。此外,房东应该定期查看自家的出租房和房客情况。买卖房屋必 须出具委托协议、房产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邀请业内人士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要出售的房子的真实性,不要轻信口头协议、更不 要随意签订合同和交纳定金。一旦遇到警情,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网友各抒己见

  该微博发出后引来众多网友转载,同时,网友们纷纷留言各抒己见。网名为“yes冯先生”的

  网友说道:感谢兰州公安在线提供这么好的防骗信息,租房子住的人大多都是穷苦百姓,一分一角都来之不易,要是被骗了会有多痛苦,真的谢谢你们。也希望广大网友能够多转载,多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骗术,不再上当受骗。网友“龙变龙”说道:最恨骗取不义之财之人,希望警方在大力宣传防骗的同时,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只有防范和打击并进,才能降低百姓损失,保障人们生活更加和谐、美满。

  记者还注意到,很多网友对兰州公安在线发布的许多预警类微博表示大力支持。网友“kst不听”写道:时不时就会看到此类微博,让更多的人们了解并及时能够防范。在这里,我力挺兰州公安在线。也希望你们能够发布更多的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微博。另一位网友“走不出的圈子”写道:曾有一次接到诈骗电话,被骗的我差点动摇之际,忽然想起了兰州公安在线发布的防骗微博,就挂了电话。后来证实那种电话就是骗人的,幸好有你们之前的提醒,我才没有上当。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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