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同人口比例选人大代表
鑫报讯 昨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根据《决定》,我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509名。值得一提的是, 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的最大特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我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509名。各市(州)应选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三部分构成。其中,我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中,按照人口数分配到15个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为330名,各市(州)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约每9万人选举1名代表;各市(州)各地区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4名;各市(州)应选的其他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甘部队应选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9名,由甘肃省军区负责与兰州军区、兰州军区空军协调,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进行选举;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肃省总队应选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应选归侨代表4名;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高于上届,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上届。同时,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分别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省推荐代表名额96名,分别推荐到各市(州)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各市(州)及解放军驻甘部队应在2012年11月15日前选举产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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