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商监管“前店后厂”店面

时间:2012-09-22 08:49来源:鑫报 作者:唐华伟 点击: 载入中...


  鑫报讯 过去,馒头店等“前店后厂”经营模式的店面想办个证却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办理。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现做现卖食品,不提供就餐服务的如馒头店、大饼铺、面条铺、卤肉店、炒货店等由工商部门管理。


  《食品安全法》特别规定,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具体的管理办法必须由省级地方性法规做出规定。但是目前我省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尚未出台,所以造成了包括质监、工商、食药监在内的各行政监管执法部门无法可依的现状,监管缺乏具体有效、操作性强的实行标准,从而存在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目前,工商部门对全市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开展大范围、全面细致地摸底调查,为下一步的全面清理规范打好基础。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者坚决查处取缔,对从事食品经营者,从生产经营场所、设施的配备、从业人员健康、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生产加工过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建立加工销售台账、质量检验、信息公示九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管。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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