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消协发布“十一”消费警示

时间:2012-09-19 07:51来源:鑫报 作者:唐华伟 刘振源 点击: 载入中...

  长假购物提防五大价格欺诈


  鑫报讯    今年“中秋”、“十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众商家的“促销大战”已如火如荼地展开,在促销手法上各家使出浑身解数,而不少消费者也准备开始“低价”抢购一番。昨日,兰州市城关区消协根据往年“十一”长假期间的投诉分析,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种种诱惑时,要理性消费,提防遭遇价格欺诈,并揭开常见五大价格欺诈行为“画皮”。

 

  提醒一:虚假宣传“以点带面”


  案例:商店“全场两折”促销,消费者王女士在购物时却发现,全场上百种商品中,只有两种商品按两折销售。其余商品都标着不参加此次活动。


  提醒: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应与实际相符。标出的全场八折,就是说全场的商品都


  是按照八折的价格出售,如有个别商品不参加活动,在宣传的时候就不能标着全场的字样。

 

  提醒二:假折扣真高价


  案例:商店公告牌向顾客推荐某品牌服装全场8.5折,但消费者购买该品牌貂领大衣,原价为1998元,打8.5折销售价应1698.3元,而实际标价为1798元。


  提醒: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是商家惯用的招数,目的就是诱骗消费者上当。

 

  提醒三:买什么不等于就送什么


  案例:餐饮公司打出“肥牛午市买一送一,晚市买二送一”的条幅,尚女士和朋友们觉得价格很便宜,便相约晚上来此聚餐。可在她消费了0.5公斤肥牛后,仅赠送价值较低的一碟羊肉。


  提醒:消费者在购物和就餐时,对于商家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的服务,要问清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

 

  提醒四:原价是多少要看凭证


  案例:商场销售皮夹,使用降价标价签标示原价为158元、现价98元,市民李刚在购买时,要求商家提供原价是158元的证明,但商场却无法提供原价交易票据。


  提醒:市民遇到降价销售的商品,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要有依据或者有以前的交易记录做比较,才能相信。

 

  提醒五:小店消费承诺服务缩水


  案例:超市向消费者承诺活动期间,凡购买某品牌清洁抹布实行买三送一,而实际上消费者购买后并未获得赠送。


  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对商家以赠送、下次购物打折等承诺,要提防他们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消费者在购物时尽量到大的场所,以免所应得到的承诺无法兑现。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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