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昨日上午,兰州市物价局召开兰州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来自多个行业和领域的13名听证会参加人,就兰州市燃煤、燃气供热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听证,支持反对者兼有,另有个别参加人提出修改调价方案。
听取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后,听证会听证人之一、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李发庭指出,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听取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根据听证笔录做出报告,并于15日内将报告提交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
热企成本增加是调价主因
听证会上,兰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兰州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供热企业成本逐年增加,亏损运营”成为首个调价理由。
该《方案》指出,近年来,煤炭、水、电和天然气等价格及人工工资不断上涨,导致供热成本大幅上升。煤炭价格由2009年的431.33元/吨上涨至2011年的539.57元/吨,涨幅25.09%;供热用天然气价格2010年由1.13元/立方米上调至1.47元/立方米,涨幅30.09%;电价由2008年的0.7273元/度上调至目前的0.7977元/度,涨幅9.6%;水价由2009年1.90元/吨调至2.53元/吨,涨幅33.16%;污水处理费由2009年的0.45元上调至0.80元,涨幅77.78%。煤炭和天然气作为供热主要生产成本,直接推动了供热成本的大幅上涨。
调价对居民影响几何
《兰州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中指出,按照燃煤供热调价方案,一个采暖季,按居住建筑70平方米计算,如按方案一需要多支出420元;如按方案二多支出351元。
按照燃气供热调价方案,一个采暖季,按居住建筑70平方米,热价4.60元/月·平方米计算,需多支出455元;热价4.30元/月·平方米计算,需多支出350元。
建议加大对低收入者补贴力度
《兰州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中指出,热价调价后,一般收入家庭可以承受,但对于低收入人群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在物价上涨,居民收入没有较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凡调价不论幅度大小,会加重生活负担,建议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力度。各供热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切实让用户满意,并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对违反价格政策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等。
四类供热价格均拟调整 燃煤供热调价方案
■方案一 第一类:住宅由4.2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5.4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1.20元,调整幅度为28.57%。
第二类:办公、教学、医院由5.1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5.9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0.80元,调整幅度为15.67%。
第三类:宾馆、饭店、招待所由6.0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7.0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1.00元,调整幅度为16.67%。
第四类: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由7.0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8.1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1.10元,调整幅度为15.71%。
■方案二 第一类:住宅由4.2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5.1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0.90元,调整幅度为21.43%。
第二类:办公、教学、医院由5.1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6.8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1.70元,调整幅度为33.33%。
第三类:宾馆、饭店、招待所由6.0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8.0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2.00元,调整幅度为33.33%。
第四类: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由7.0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9.2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2.20元,调整幅度为31.43%。
燃气供热调价方案
■方案一 第一类:住宅由3.3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4.60元/月·平方米,上调1.30元,调整幅度为39.39%。
第二类:办公、教学、医院由4.0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5.1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1.10元,调整幅度为27.5%。
第三类:宾馆、饭店、招待所由4.5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6.0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1.50元,调整幅度为33.33%。
第四类: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由5.2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7.0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1.80元,调整幅度为34.62%。
■方案二 第一类:住宅由3.3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4.30元/月·平方米,上调1.00元,调整幅度为30.30%。
第二类:办公、教学、医院由4.0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5.6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1.60元,调整幅度为40%。
第三类:宾馆、饭店、招待所由4.5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6.6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2.10元,调整幅度为46.67%。
第四类: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由5.2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7.70元/月·平方米,上调了2.50元,调整幅度为4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