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将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时间:2012-08-15 07:44来源:鑫报 作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鑫报讯 近日,兰州市政府下发了《兰州市2012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据悉,兰州市今年将适时出台污水处理费调整标准。此外,全市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应控制在4.0%左右。


  今年全市将从多个方面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包括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价费政策等。同时,兰州市将积极慎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通知》表示,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兰州实际,兰州市依据有关政策和程序,适时出台污水处理费和供热价格调整标准,初步疏导解决价格矛盾。


  此外,全市将加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农产品、主要蔬菜品种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和价格监测,实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对供求和价格动态进行分析预测。完善供求和价格应急机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对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


  今年,兰州市将大力发展生产,抓好“米袋子”、“菜篮子”,扩大供应渠道、稳定市场价格。对重要商品要加强储备,确保市政府确定的储备规模落实到位,适时通过储备商品吞吐调控市场价格。


  在商品房方面,将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监管,继续完善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认真落实新建商品住房的价格调控目标。加强存量房交易监测监管,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行为,稳定市场价格。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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