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兰州市民政局通报兰州市2012年上半年自然灾害情况,1—6月,全市各类突发自然灾害共造成92984人(次)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3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0.14万亩,其中绝收2.39万亩;倒塌房屋48间,损坏房屋300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3亿元,而去年同期仅为0.24亿元。
今年上半年以来,兰州市遭受了干旱、暴洪、风雹、滑坡、山体崩塌等自然灾害,与往年想比,全市灾情发生早。今年从4月中旬起,兰州市即开始进入汛期,较往年提前约1个月。4月20日,榆中县就发生山体滑坡灾害,造成4人死亡,为近年来少见。
经统计,截至6月底,全市已发生各类突发自然灾害17起,而去年同期只有4起,今年灾害发生间隔时间短、频率高。
上半年各类灾害在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同时,还造成10人死亡、3人失踪。尤其是今年5月3日榆中县风雹灾害、5月6日永登县暴洪灾害以及5月21日榆中、七里河、城关、红古四个县区发生的暴洪灾害,均为近些年同期兰州市所罕见。灾害程度较往年呈继续加重趋势,灾害的破坏性和不可预见性不断加深。兰州下半年主要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切实做好各项新灾应对工作。充分做好防御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加强与气象、国土等部门的灾情会商,对重大自然灾害发生趋势作出预测,对气象、国土等部门发布的气象、地质等灾害预警,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向乡镇、村社和居民传递,提前做好预防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有重大灾害发生,要视灾情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紧急组织抢险救灾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和临时生活保障,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