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洽会”招商项目将实现分类建档
鑫报讯 距离第十八届兰洽会仅剩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昨日,省兰洽办制定发布《第十八届兰洽会签约项目管理办法》。记者了解到,第十八届兰洽会签约合同项目拟引资额将达到1800亿元左右,并力争当年资金到位率达到12%以上。兰洽会执委会将会在7月6日上午9:30—10:00组织一次集中签约活动,并将于10月下旬开始对签约项目进行督查。
根据《办法》,兰洽会签约项目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原则:必须是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必须是省外投资的项目;必须是未签过约的正式合同项目。报执委会进行大会集中签约的项目,除符合上述“三个必须”原则外,单个项目引资额一般应在1亿元(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项目投资总额低于1亿元,但属于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跨国集团、知名民营企业投资的项目,以及对行业、区域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带动作用的项目,经兰洽会执委会投资项目部审核同意后,也可列入集中签约活动。
据悉,第十八届兰洽会项目签约分大会集中签约、省内外各代表团专场签约和甘肃旅游、非公企业项目签约,签约成果共同计入大会统计结果。执委会在7月6日上午9:30—10:00(开幕式后)组织一次集中签约活动。项目由各代表团和项目部在审定的签约项目中选择确定。签约台设在甘肃大剧院省会议中心,由项目部负责策划布置,组织集中签约。各代表团专场签约和甘肃旅游、非公企业项目专场签约地点自定,也可申请由项目部统筹安排在省会议中心签约台进行。会期项目签约成果由项目部统一统计汇总,并在第十八届兰洽会成果通报会上集中发布。
10月下旬开始,省经济合作局将联合省直相关部门通过现场察看、座谈调研等方式对签约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于年底通报签约项目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