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经营性网站要“亮照经营”

时间:2012-04-10 07:49来源:鑫报 作者:唐华伟 点击: 载入中...

  鑫报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获悉,该局依据国务院新“三定”方案及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适时建成“兰州城关工商网络交易监管网”,并依托“经营性网站备案平台”,实现“以网管网”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通过对辖区经营性网站备案工作(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工作),让“网站亮照经营”。


  进入2012年,以网站、网购、网店为标志的网络经济,已经深入到社会经济领域的各个层面。与网络市场活动的活跃与繁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网络违法行为日趋严重,擅自发布网络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现象层出不穷,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城关工商分局通过对辖区经营性网站备案工作(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工作),让“网站亮照经营”,实现在企业网站的首页底部悬挂具有显著特征的工商红盾标志,使备案企业获得信誉认可,有利于引导和帮助互联网商务经营主体主动公开其真实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信息,从而可以有力打击各种虚构或夸大主体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网上交易的行为,促使企业在虚拟网络中的诚信自律行为,更好地维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从即日起,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决定对城关辖区内从事互联网商务经营活动的企业网站(含企业形象网站)进行备案登记,并纳入日常监管。同时,企业网站未在其网站主页面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相应行政处罚。相关企业可登录“兰州工商网”(http://www.lzgs.gov.cn),点击“网络监管”,了解相关网站备案事宜。咨询电话:0931—8861770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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