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市民鉴别真假酒 |
每到“3·15”,因为消费者往往在这一天集中投诉维权,各职能部门更加重视,媒体也比较关注,许多商家都如临大敌,“3·15”曾被媒体和消费者戏称为是商家的“受惊日”。
昨日,记者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工商局、省消协等单位在东方红广场主办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咨询投诉活动现场发现,如今,众多商家变被动为主动,不仅在“3·15”期间大搞促销活动,有的还与消协、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一起,参与到广场大型咨询宣传活动中,在消费者面前主动“亮剑”,展示自己的产品和企业形象。
食品、日用百货投诉居高
上午9时,东方红广场宣传咨询服务现场已是人头攒动,许多消费者一大早就从四面八方赶来,聚集在一个个咨询台前索要宣传资料,向专业机构人士询问相关问题。工商执法人员向过往市民介绍服装选购要领,并对各种制品、副食调料、化妆品、纺织纤维制品防伪技术进行了讲解,还在现场宣传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真伪鉴别方法,并手把手地教市民如何识别假酒。工作人员热情接待现场投诉的每一位消费者,还为市民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消费常识,并为市民免费鉴定商品。
“请问,我买的这种牌子的食用醋,当时吃完就拉肚子,究竟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存在质量问题?”、“春节期间,给孩子买了一件棉衣,洗了一次后,发现不但缩水还掉毛,应该如何处理?”……维权现场,类似的声音不绝于耳。省消费者协会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家用电子产品、通讯类产品、餐饮服务等都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但今年食品和日用百货类产品投诉也不少。
活动中,消费者反映的各类投诉在经过登记后都由省工商局转发到各州、市工商部门。基层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第一时间联系到被投诉商家,处理消费纠纷。
会员卡“绊住”爱美女士
现在,商家为争取客户都推出会员卡服务,为不少市民也办了品种繁多的会员卡,但在办卡享受优惠之时,一些消费者并没有意识到持卡后的维权隐患。当日上午,省、市消协先后接到了数起有关会员卡无法使用的投诉。
市民杜正香女士在西固一家美容院办理了一张美容年卡,使用不到3个月,再次去美容院时发现大门紧锁,后来得知美容院老板已经关门不做了。消协工作人员告诉杜女士,根据工商部门受理消费者申诉办法的规定,消费者申诉应有明确的被诉方,但由于该投诉中的被诉方已不存在,所以在调查处理中比较困难,特别提醒消费者,商家赠送优惠卡,最主要的用意是“用折扣吸引消费者前来购物”。看似双赢的预存优惠卡其实更多时候是商家的“单赢”。一方面局限了消费者对同类产品的“消费选择权”,另一方面商家的预存消费卡罕有签署协议的。所以,消费者事先应该选择知名度高的商家,避免口头承诺,签署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及退卡、退钱的途径与方法。
被动应对到主动参与是进步
在维权现场,记者发现,在各种各样的咨询服务、消费投诉、出击打假、伪劣曝光、诚信签名等活动中,众多商家各种促销降价活动层出不穷,把“3·15”当成推销商品和树立企业形象的良机。“3·15”,这一消费者的权益日几乎变成了商家的促销日。
“‘3·15’促销与消费者维权并不矛盾。”现场,众多企业负责人表示,经过多年发展,企业更加注重合法经营,消费者购物也日趋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为应对消费者投诉所耗费的人力、物力成本。对商家而言,选择这时候通过促销活动回馈消费者,是希望更好地维护自身品牌形象。
面对商家“3·15”促销浪潮,市消协负责人认为,商家自身首先是诸多商品的消费者,其次才是某类商品的销售者。在“3·15”期间,商家如果能主动褪去自身这个身份,突出其作为消费者的身份,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去思考问题,去面对消费者,这样的“3·15”才更能体现其本来意义。
■维权声音
特殊群体也需要一个维权平台
当日,在现场,记者看到,十来位聋哑市民聚集在一起,用手语在不断地交流着什么,其中有几个人手里还拿着工商、消协等部门现场发的宣传资料,这个特殊的群体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市民许先生告诉记者,这几位聋哑消费者想去宣传台咨询一些维权知识,由于现场没有人懂手语,因此无法沟通交流,只能拿上宣传资料失望而归。
看到这个特殊的群体离开,许先生有些失望,他告诉记者,每年3·15的时候,相关执法部门都要举行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可是他们忽略了聋哑人也是一个消费群体,由于他们的特殊性,往往上当受骗的机率更大,但在投诉时困难重重,大多只能失望而归。希望有关执法单位也能为这些特殊的消费群体搭建一个维权平台,或者设立一个专门的投诉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