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城关法律援助群众自选律师

时间:2012-03-15 10:33来源:鑫报 作者:沙莎 点击: 载入中...
  鑫报讯 昨日,记者从城关区司法局了解到,从今年起,该局将打破过去“指派制”法律援助传统模式,通过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团或律师库,实施法律援助新模式,推行“点援制”,凡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可以自己挑选律师作为其承办人。

  城关区司法局局长曾照婷说,点援制是指受援人在法援机构公布的法援志愿师中,自主选择案件承办人员;或者是由法律援助机构或法援中心根据受援人的意愿,指派专长律师进行援助。法援律师服务团成员自主报名,由司法部门从中择优选择产生。以前,为群众提供援助的律师都由中心指派,受援人几乎没有挑选的余地。部分群众担心指派的律师责任心不强,再加上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沟通不足,导致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同时因为每个律师擅长的专业也不一样,随机指派未能使律师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因而,城关区司法局从今年起,创新方式实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打破“指派制”推行“点援制”,通过降低受援门槛,确保弱势群体法援通道畅通,实现应援尽援。

  城关区司法局将从下月起着手建立律师库,作为法律援助中心首批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通过制作律师个人执业资料展示板,以供广大受援群众查阅和自由选择。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网站公示和设立专栏、发放律师名录折页等形式,让法律援助点援制深入民心,同时法援中心还要对点援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监督,接受点援的律师未经受援人同意和法援中心批准,不得将案件转托其他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办理,而且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若无“已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担任代理人的”等情形的不得拒绝点援要求。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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