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各地要按照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在社区综合服务站为农民工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提供宣传教育、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社会救助、计划生育、文化娱乐、维权保护等“一站式”服务。为落实民政部《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省民政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
省民政厅提出,城市基层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和社区要积极探索研究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在加强社区阵地建设、健全支持网络、提供全面服务、关注心理引导、增强组织接纳、促进文化融合等方面为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创造条件。
要按照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在社区综合服务站为农民工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提供宣传教育、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社会救助、计划生育、文化娱乐、维权保护等“一站式”服务。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动态管理,建立社区农民工信息管理档案和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农民工社区管理水平。
城市基层人民政府以及街道、社区通过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重要意义和农民工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市繁荣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让当地群众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接纳农民工参与城市社区管理,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要向农民工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权利和义务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切实保障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工作,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把农民工融入社区纳入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和谐社区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指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扬典型,促进农民工融入社区工作健康发展。
街道和社区要把做好农民工融入社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了解掌握农民的所需所求,帮助农民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推动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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