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蒋晶
鑫报讯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文件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暂免收取小型微型企业税务发票工本费。城关区国税局永昌路办税服务厅及时落实这一惠民政策,为纳税人减负。
据了解,仅1月4日,永昌路办税服务厅共受理发票发售业务268户,其中266户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政策,共免收发票工本费3580.2元。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继减免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大幅上调增值税起征点后,又实行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此举措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税收负担,提高了办税效率,受到广大纳税人的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