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了萝卜,更得带出泥

时间:2017-11-13 10:11来源:大西北网-北京晚报 作者:张丽 点击: 载入中...

 

    11月6日,旨在规范事业单位招聘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由人社部公布。本报相关报道中特别提到,事业单位招聘如果出现“因人画像”、“萝卜招聘”等违规现象,应聘者将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科目成绩无效等处理,招聘方的主管人员也将被依法处分。简单说,以前遇到“萝卜招聘”,往往是对应聘人员采取一定的处理,但对招聘单位该怎么处分,并没有明确的章法;如今,拔出“萝卜”的同时,那些祸害田地的“脏泥”也要被彻底清走了。


    文中称,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出现了一些违纪违规问题,损害了就业公平和社会正义,滋生了腐败现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公务员考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已经建立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制度,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尚无专门规定。本次公布的“规定”明确,对于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视情形分别给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招聘单位违纪违规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于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停止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招聘工作,或调离招聘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招聘工作。


    曾几何时,一些单位在招聘中公然“任人唯亲”、“量身订制”,导致单位内部裙带关系复杂、人事工作不公开透明,群众对这样的“暗箱运作”意见极大。而且,往往在“内部操作”背后,隐藏着各种权力寻租、腐败交易,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在以往曝光的案例中,可以看到福建某县财政局下属收费票据管理所的公开招聘条件只有某位副市长女儿一人符合;安徽巢湖某事业单位招聘的必备条件之一居然是父母有一方必须在区直机关工作……澎湃新闻曾经报道,2015年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的31家单位中,就有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中国气象局、中国人寿、农发行等6家单位涉及“近亲繁殖”现象。一些单位通过“萝卜招聘”等方式,让家属子女“近水楼台先得月”.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激浊扬清,势必就要彻底告别过去那种对招聘单位罚酒三杯式的处理,抓住“萝卜”这个线索,把那些污泥、石头从希望的田野中清理出去,为人民留下沃土良田。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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