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上学那些事儿

时间:2016-11-08 08:01来源:大西北网-西安晚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每到学校开学的日子,总有一些学校要仿照古人,为小学新生举行“开笔破蒙”的入学典礼。除了这个礼仪,古人上学还有哪些规矩和讲究?


    春秋时期开始“文化下乡”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学校的国家之一,“校”和“庠”就是我国最早出现的教育机构。


    我们现在称呼的“小学”,在古代被归于启蒙教育,也叫“蒙学”,承担蒙学的教育机构一般都是私塾。


    私学从春秋时期就出现了,当时社会动荡,官学衰微,一些文化官员就携带着文化典籍和礼乐器走向下层,这便是私学的开端。但到了宋元时期,官方也开始注重启蒙教育,在各乡镇设立了“社学”这一机构。


    元代时期,政府规定以50家为一社,每社设立学校一所,农闲时就让子弟入学读书。到了明清时期,政府沿袭了这一制度,在各地建立社学,数目相当多。据统计,在明洪武年间,仅南京设置的小学数量就达2919所之多。


    除了“社学”,还有义学、村塾、族塾、坐馆等启蒙教育场所。其中义学有官办也有民办,一般是地方官员或乡绅出资兴办,入学的都是贫困子弟,不用学费;村塾、族塾就是一个村或一个大家族举办的;坐馆、教馆则是有钱人家聘老师给自家孩子或亲友孩子上学。


    明朝八岁不就学罚其父兄


    明朝对“社学”的入学年龄规定:“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即15岁以下的孩子都可参加,入学时也不需要考试,招生数额也没有限制,凡是愿意读书的,都可以来参加。不过有些地区对儿童入学会采取强制性措施,如规定:“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而到清朝时,一般入学年龄为七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


    学生入学后要遵守各种学校规定。比如学校会设立“功过簿”,记录学生的表现,其中明代教育家魏校在他的教育意见中就令学校设置“扬善簿”和“改过簿”:“生徒有好酒博弈、逸游骄纵者,切察其事,痛责深晓,录之改过簿内。如不改,许送提调官惩治,毋得苟容……”


    学生表现好的话也会得到奖赏。明代沈鲤主张:学生勤学、守规矩、有进益者,给免帖一纸,遇该责时,可以用免帖抵充一次。并且,如果学生勤学守规矩,还记录在簿,就可积1分,积满10分,则告诉东家,给纸笔犒赏一次。


    古时候,学生不听话,先生可以用戒尺打学生手心。在明代,一位叫黄佐的教育家就提出:“无故而逃学,一次罚诵书二百遍;二次,加扑挞,罚纸十张;三次,挞罚如前,仍罚其父兄。”老师不仅可以“扑挞”学生,甚至可以处罚学生的家人。


    基本教材为“三百千千”


    古代小学生也要面临各种考试,有月考、期中考、期末考。比如在明代,沈鲤就制定了这样一份课程表,除了正常的授书、习字外,还有“每月朔望考试”,“每岁腊月望日总考”,就是说月初和月中都要考试,每年的十二月十五(望日)那天还要“年终考”.


    “礼、乐、射、御、书、数”这六艺是必学的内容,只不过因为古代重文轻理,把仕途作为读书人唯一出路,因此,数学、音乐等课程就显得不重要了,除非是专门的技术人才才会钻研。


    不过在启蒙教育中,最多的教学内容还是识字、作文,当时的识字教材普遍都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等,简称“三百千千”,这些都是识字的基本教材。


    等识字教育进行了一段时间后,才开始教写字。为什么写字要晚一些呢?因为古代写字是用毛笔,“小儿手小骨弱,难教以拨镫法”.就是说小孩的骨头太脆弱了,练毛笔字还没什么劲,所以最初练字也都是练简单笔画的,通常用“上大人,丘乙己,化三千……”等字。


    在识字、作文之余,学生还要适当学习经、史、历、算等知识,兼习当朝律令以及冠、婚、丧、祭等礼仪。


    除此之外,古代小学课堂也会教学生音乐、射击等课程。比如明代魏校在担任广东提学副使期间,设置了一份课程表,里面就包括“教琴、习射、习乐歌咏”等内容。据《华兴时报》


    古代“大人”都指谁?


    父母无疑是孩子最早见到的“大人”,是不是古代“世惟子称父为大人,若施之于他,则众骇笑之矣?”如果这样理解,就大错特错了。


    宋庄绰史料笔记《鸡肋篇》卷上对“大人”一词进行了深度解读。


    《易·乾卦》中“九五,飞龙在天,大人造也”的“大人”,是指贤人君子;《论语》里“畏大人”的“大人”指圣人;《孟子》一书里多次出现“大人”一词,“大人者,不失赤子之心”中的“大人”,是指一国之君,“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的“大人”是指辅臣,“大人正己而物正”及“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大人弗为”“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中的“大人”又都指大丈夫。仅一本书中,“大人”一词至少就包含了三种意思,却没一种是指父亲。


    称自己父亲为“大人”是汉高祖刘邦的发明。“唯汉高祖云:‘始大人以臣为亡赖。’”霍去病延续了这种称呼:“不早自知为大人遗体。”后汉“诸葛四友”之一的崔州平的“大人少有英称”、西晋开国功臣陈骞的“大人大臣”、曾任唐监察御史的“义门裴氏”代表人裴敬彝的“大人病痛苦辄然”等言语中的“大人”皆是称其父。如果就此认定“大人”自汉初开始便指父亲,显然孤陋寡闻了。


    东汉“江夏八俊”之一的范滂称母亲为“大人”:“惟大人割不忍之恩。”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称晚唐诗人刘禹锡的母亲为“大人”:“无辞以白其大人。”《后汉书》里的“苏纯三辅号为大人”中的“大人”指长老。“韩歆,南阳大人”中的“大人”指的是富贵豪族;倒是梁元帝萧绎《金楼子》中称,古代荆地有人称儿子为“大人”,这有点不可思议。


    而“丈人”的称谓在秦就有,《史记·荆轲传》中有(高渐离)“家丈人召使前击筑”记载,杜甫《赠韦济》有“丈人试静听”诗句,不过,这里的“丈人”皆为尊老之称。称妻子父亲为“丈人”、妻子母亲为“丈母”的第一人是柳宗元。


    柳宗元呼妻父杨詹事丈人,妻母独孤氏为丈母。故今时惟婿呼妇翁为然,亦不敢名尊老,以畏讥笑。


    爹字最早见于《南史》梁始兴王憺云:“始兴王,人之爹,救人急,如水火,何时复来乳哺我。”荆州方言谓父为“爹”,与世人所呼之音异也。


    根据宋人有关资料推测,庄绰所说“今世”大概为北宋末、南宋初。也就是说,大宋朝廷南渡前后,“呼父为爹、谓母为妈,以兄为哥,举世皆然。”看来,宋代人就已经把母亲叫妈妈了,而且“大人”的称谓并非现今拍摄的古装剧那样一概指“官员”和父母双亲。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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