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明朝同性恋皇帝:万历帝最爱的十个男情人

时间:2014-04-21 08:30来源:《读《金瓶梅》品明朝社 作者:梅朝荣 点击: 载入中...

万历皇帝

 

  书童一面接了放在书箧内,又走在旁边侍立。西门庆见他吃了酒,脸上透出红白来,红馥馥唇儿,露着一口糯米牙儿,如何不爱。于是淫心辄起,搂在怀里,两个亲嘴咂舌头。那小郎口噙香茶桂花饼,身上薰的喷鼻香。西门庆用手撩起他衣服,褪了花裤儿,摸弄他屁股。因嘱咐他:“少要吃酒,只怕糟了脸。”书童道:“爹吩咐,小的知道。”两个在屋里正做一处。


  ——《金瓶梅》第三十四回


  他这大徒弟金宗明,也不是个守本分的。年约三十余岁,常在娼楼包占乐妇,是个酒色之徒。手下也有两个清洁年少徒弟,同铺歇卧,日久絮繁。因见敬济生的齿白唇红,面如傅粉,清俊乖觉,眼里说话,就缠他同房居住。……当夜两个颠来倒去,整狂了半夜。这陈敬济自幼风月中撞,甚么事不知道。当下被底山盟,枕边海誓,淫声艳语,抠吮舔品,把这金宗明哄得欢喜无尽。


  ——《金瓶梅》第九十三回


  喜好男风,古来有之,耳熟能详的中国古代的男风,有“龙阳君”、“断袖”、“分桃”.


  “龙阳”或“龙阳君”在古代指同性恋者。这个典故出自《战国策·魏策》。龙阳君是魏王的男宠,魏王很爱他。有一天,两个人一起钓鱼,龙阳君钓到十多条鱼,可是不仅不高兴,反而哭了。魏王很奇怪,问他为什么,他说:我钓到第一条鱼的时候,满心欢喜,但是后来钓到更大的,我就将第一条鱼弃之于河了。我现在受宠于你,人们都敬畏我,但是四海之内美貌的人那么多,别人会把比我更美的人推荐给你,那时,我就会像第一条鱼那样被弃之于河了,想到这里,我怎么能不哭呢?魏王听了很感动,于是颁布全国,如果有人在他面前提出另一个美貌者,则满门抄斩。


  “断袖”也称为“断袖之癖”、“断袖之欢”、“断袖之宠”.这个典故出自汉代。汉哀帝十分宠爱一个叫董贤的男子,和董贤“同卧起”,俨如夫妻。有一天,哀帝和董贤一起睡午觉,哀帝醒后要起来,但衣袖被董贤压着,哀帝不愿意因抽出衣袖而惊动仍然睡着的董贤,竟用剑将衣袖割断。


  “分桃”也叫“分桃之爱”,弥子瑕是卫灵公男宠,恃宠而骄,私自驾君主的车,把吃了一半的桃子给君主吃,后世常用“分桃”或“余桃”作为同性恋的代称,偶或用“弥子”指同性恋者。“分桃之癖”指对同性恋的偏嗜,“分桃之好”指同性恋关系。


  汉代的男风,可以说是始于汉高祖刘邦。据《汉书·佞幸传》记载:“高祖时则有籍孺,孝惠时则有闳孺,此二人非有才能,但以婉佞贵幸,与王同卧起。”可见汉朝从高祖初年起就在宫廷中刮起了这股风。“以婉佞贵幸,与王同卧起”,可见男宠程度之深。


  汉高祖还有一件“枕戚夫人”的事。汉高祖有次生病,许多大臣求见都被门卫阻挡在门口,不能见他。当时樊哙不顾一切,强行进入,发现高祖枕在太监的腿上。樊哙泣而劝谏高祖要警惕,不要重蹈秦二世时赵高祸国之事。高祖还笑他过于敏感,并笑称这个太监是他的“枕戚夫人”.


  明代的男风也是很盛的,其中明武宗朱厚照是很突出的一个。他是一个荒淫无道的皇帝,对一切政务都没有兴趣,但对射箭、骑狩与曲乐十分喜欢,也懂梵文。他还对一些年少英俊的官吏非常宠幸,有一次甚至在宫中封了一百多个青年作为他的“义子”,赐姓朱。他在南下的时候,因为喜欢一个歌童,侍宦以为武宗要纳他入宫,于是将这个不幸的歌童阉了。


  清代毛奇龄的《明武宗外记》有这么一段描述:宫中六局者,有尚寝者,司上寝处事,而文书房内官,每记上幸宿所在及所幸宫嫔年月,以俟稽考;上悉令除却省记注,掣去尚寝诸所司事,遂遍游宫中,日率小黄门为抵蹋之戏,随所驻辄饮宿不返,其入中宫及东西两宫,月不过四五日。


  明武宗和后妃同寝,一个月不过四五天,其他时间都和宫廷中的小太监在一起玩,流连忘返,由此可知其性取向。他最宠幸的男子还有钱宁。“帝在豹房常醉枕宁卧,百官候朝至晡,莫得帝,起居密伺宁,宁来则知驾将出矣。”明武宗常以太监钱宁的身体为枕,这是多么亲密的关系。百官老见不到皇帝,就以钱宁的行踪来判断皇帝的行踪。


  明武宗因沉溺酒色在31岁时就死了,继位的是万历帝朱翊钧,他也好男风。《枣林杂俎》说:神宗幸爱小珰、孙海、客用等,夜游别宫。在万历十七年以后,就耽觞酌十昼十夜,宠“十勘”,即十个俊美的小太监。《万历野获篇》云:今上壬午癸未以后,选垂髫内臣之慧且丽者十余曹,给事御前,或承恩与上同卧起,内廷皆目之为十俊,其时又有一缇帅,为穆庙初元元宰之曾孙,年少美丰姿,扈上驾幸天寿山,中途递顿,亦荷董圣卿之宠,每为同官讪笑,辄惭恧避去。


  明熹宗朱由校也是搞同性恋的。他征美妓于不夜宫,征召娈童于长春院。而这些女院(娼寮)与男院(娈童居所),就分别处于北京城中的花柳街与胡同巷。明熹宗就把这些美妓、娈童置于宫中自己设的女院及男院,时常行乐其中,每有游宴,则使宠妃姣童傅粉施朱,女衣男服,男衣女服,而交戏于前为乐。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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