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功后人成八旗汉军旗人

时间:2013-11-06 08:03来源:厦门晚报 作者:孙政文,黄秋苇 点击: 载入中...

郑成功

 

郑成功塑像

 

  最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馆在整理馆藏资料时,从数万件明清至民国的房地产契文中,发现落款为"正黄旗汉军公胞弟郑克圻"画押并加盖"佐领郑府"印章的三件卖地契约。经专家查证研读,确认此系民族英雄郑成功嫡孙郑克圻在厦所立。

 


  非常严密的古代商业合同

 


  这三件契约都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文中都写有地基买受人"先年自备瓦木起盖店屋,逐年征收地税,至癸卯年、庚申年二次焚毁,照旧基起盖营生,业已丈量册报地字号输纳课银"和"地基系本府祖业,兹奉旨清还"等相同内容。由此可见,三处地块虽是郑氏祖上遗产,但地上建筑物却都是由外姓人"起盖营生","输纳课税",郑氏家族并没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力,直到"奉旨清还,准听变卖"之后,郑克圻才得以在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3月与原使用者缔约,将地基出卖,并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10月报官批准。


  审读契约,不难看出这是非常严密的商业合同。主体部分列有详细条款,文末更有卖主和中见人、知见保长的签名画押,还有父母官"本县正堂朱验讫"的官印。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契约左边还粘贴着福建布政使司颁发的土地执照,体现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思想。在明代,布政使司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清朝基本沿袭明制,全国共有18个布政使司,俗称十八行省。


  契文提到的两次焚毁,第一次是康熙癸卯年(1663年),这说明在此之前郑家地产就已被没收充公发配百姓。自郑成功明隆武二年(1646年)举旗抗清,明永历十六年(1662年)驱荷复台,到其子郑经趁三藩之乱预谋自立乾坤,再到施琅攻台,其孙郑克塽力屈而降,召入京城封官加爵,及至"奉旨清还"祖上遗产,历经60余年,这期间清廷对郑氏祖孙三代的恩怨是非、政治策略,从中可窥见一斑。

 


  三处地块均位于今日老市区

 


  根据档案记载,郑克圻所卖"厦门福山社神前街横街巷"和"厦门福山社新路头横街仔"两处地基,从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至1933年的220多年时间里共转手19次,坐落地名也几经演变。如康熙时称福山社神前街横街巷,乾隆时称福山社关帝庙前横街巷,光绪时称福山保横街仔棉花巷,民国时称福山保横街打锡巷,民国末年称大同路441号,现称大同路70-6号。因相毗邻,其房屋于1933年为建源行商号一并收买,所以1号、2号两份契约(见图)为同一卷宗。


  而3号契约(见图)房地在220多年里也转手过10次,解放前最后的买主是陈阶生;其坐落地名康熙时称厦门福山社神前街木屐巷,光绪时称福山保神前街木屐巷,民国时称镇邦路83号,今为镇邦路87号。由此可见厦门古今地名变动之大。


  笔者等人曾去实地察看,近300年沧海桑田的巨变过后,契中所述"前至街,后至沟,左至林,右至黄"格局已荡然无存,几番询问老者昔日之事,也都摇头不知。但见大同路70-6号与镇邦路87号仅隔一条窄街,不过十数米,古时可能是连为一体或比邻的木结构居所,难怪康熙癸卯年(1663年)、庚申年(1680年)两度失火。而根据契中"营房"、"大师平定"字样和郑成功去台后清军占领鹭岛的时代背景分析,头一次遭灾当系毁于战火。


  需要交代的是,我们原想登高拍个空中投影刊出,但考虑到以今之地貌去牵强说明古时地形会产生误导,只好以上世纪初大同路老街的风貌旧影代替。但有一点思考顺便提出:郑成功当年据厦抗清,经营有金木水火土五大商行,整个厦门岛都是他的势力范围,却如此公私分明,三处私产均手续齐全,迄今仍有据可查,令人佩服!

 


  "正黄旗汉军公胞弟"由来

 


  至于三件契约的落款"正黄旗汉军公胞弟郑克圻"和"佐领郑府"(佐领为清代正四品武职外官)印章,则要从施琅平台说起。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6月施琅率军从东山出发,在澎湖击败刘国轩的水师后,迫降了大势已去的郑成功之孙郑克塽。台湾平定之后,朝中决议:将明郑后裔及伪官人等,安插直隶、河南、山东等省,但郑克塽、刘国轩、冯锡范、陈允华等乃"贼中头目",应将伊等近族家口"俱着遣来,编入旗下".施琅得知后权衡利弊,向朝廷上了《移动不如安静疏》,奏道:"若行移驻,其间有眷口者不少,无眷口者亦多,远涉长途,不堪艰瘁,逃匿生患,所不能无。又沿途搬运,百姓有策应人夫之苦,经过郡县,官吏有备给口粮之费,所到地方有拨动民房之扰;开恳耕作,有应给牛种农具之资,又是一番苦累……"主张就近安插。这一意见既有利于稳定刚刚回归的台湾军民人心,又能节省大量人财物,于是康熙帝下旨改变了原来的决定,仅将郑、刘、冯及明裔朱恒等人遣京,其余投诚人员发回原籍受职、入伍、归农,各听其便。


  郑克塽入京后被编入正黄旗汉军,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赐封其汉军公爵位。10年之后的康熙三十二年编立佐领,由郑克塽二弟郑克礜管理,分隶正黄旗汉军。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郑克塽临终之际,遗本奉称:"家道贫寒,难以养赡",请求添赏一个佐领,奏准后由七弟郑克塙及子郑安德管理,此后两个佐领又被合二为一。这就是"正黄旗汉军公胞弟郑克圻"的由来。

 

 

  史称郑克圻"官爵失详"

 


  查阅史料可知,郑克圻是郑成功长子郑经之子,排行老六。


  据《郑成功族谱四种》记载:郑经又名锦,号式天,娶正室唐氏,侧室陈氏,赖氏、李氏、黄氏。生七子:克塽,陈出。克礜,赖出。克均,陈出。克拔、克卤、克圻,李出。克塙,黄出。其中关于郑克圻是这样记载的:"康熙已未年(1679年)正月十二日生,甲午年(1714年)五月十五日忌,妣张氏,合葬于玉泉山西普安店。嗣子:安康,系晦堂公(郑克塽)之第三子".郑克圻的过继子郑安康在雍正年间官至佐领,后编入"正红旗汉军".


  郑克圻的五个哥哥、一个弟弟中,克塽,明嗣延平王,清授汉军公。克礜,康熙二十二年授四品官职,后补授佐领。克均,康熙二十二年授四品官职。克拔、克卤仕骁骑校职。克塙,仕佐领。七兄弟中只有克圻"官爵失详"(《石井本宗族谱》)。据族谱所载生卒年代,郑克圻立契卖地时应是31岁,报官批准时33岁,两年之后离世,和先他二年去世的弟弟克塙同葬北京玉泉山西侧普安店墓地。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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