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提供针对性法律帮助做好孩子的守护人

时间:2019-06-14 11:5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提供针对性法律帮助做好孩子的守护人
 
  城关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召开全区教育系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
 
  大西北网讯  近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在兰州市五十四中召开全区教育系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会。会议由区教育局副局长甘永武主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龙、区教育局局长王生堂出席会议。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校(园)正、副书记,校(园)长,校安办主任,区教育局机关全体干部,教育局直属单位全体干部、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工作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王龙解读了“一号检察建议”,结合城关区性侵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校园暴力案件的现状,对相关罪名的犯罪构成进行阐述,并对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提出建议,提高认识,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充分认识“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按照“一号检察建议”的要求扎实做好落实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违法犯罪的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校园侵害的发生。严格门卫制度实行盘查登记,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校内。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园和学生安全,坚决杜绝校园性侵等案件的发生;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开展持续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建立“法治副校长”长效共建机制,与司法机构等专业力量建立合作,在专业人员的帮助指导下共同开展适合各年龄段少年儿童认知的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法治宣讲活动,将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纳入宣讲对象,使教职工、家长和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预防未成年人受到侵害;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完善预防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性侵害的制度建设,规范学校招聘教师程序,完善校内工作人员,包括保安等工勤人员的准入制度。实行招录人员无犯罪,特别是无性侵犯罪记录前置查询与报告制度;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细化寄宿制管理制度,强化安保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安保人员和值班教师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警惕性;确保保卫人员充足,防卫力量充实,设立值班室24小时值班制;强化楼宇管理,建立健全盘查登记核实制度。禁止无关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区域,确有需要进入时,需楼管人员全程在场陪同监管;严格执行女生宿舍封闭管理制度,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区域的安全监管;加强男童的关注和保护。
 
  王龙表示,检察机关将在依法严查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联合教育行政部门,把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及校园安全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抓实抓好,并适时进行实地督导调研。同时,将认真了解学校、幼儿园在强化自护教育和法治教育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把“法治进校园”活动作为长效机制坚持下来,为学校、幼儿园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协同学校和老师共同做好孩子的守护人。
(责任编辑:苏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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