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永登县连城二级水电站位于甘肃连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是甘肃省大通河岗子沟〜淌沟河段水电梯级开发规划的第四级的分级电站。电站为无调节河床式水电站,等级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工程枢纽主要由发电厂房、排沙孔、排冰孔、泄洪闸、两岸砼副坝及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937.60m,最大坝高25.97m,总库容147万m3,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MW,年利用小时数为4763h,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5716万kW/h。
大通河连城二级水电站工程经营单位为兰州河桥硅电资源有限公司,2017年12月我公司委托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编制《大通河连城二级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2018年3月21日,我公司邀请甘肃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在兰州组织召开该项目技术审查会,项目后评价报告通过技术审查会并修改完成,现按照《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试行)>的通知》要求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和专家组审查意见对社会进行公示,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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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河桥硅电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