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建设局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工作

时间:2018-01-23 16:1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记者  张小燕  通讯员  殷叔娟) 为加快推进兰州市绿色建筑由图纸审查直接认定阶段向实行运行阶段的转变,从2017年7月开始,市建设局在开展绿色建筑工作中,主动作为,组织市安质监站、各区县安质监站等相关单位,对兰州市竣工的绿色建筑项目开展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工作。截至年底,全市共通过绿色建筑专项验收项目20项,面积202万平方米,占通过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9.5%。
  
  严格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对辖区内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严格要求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奖惩并举,严把审批关口。在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审查备案等环节,明确绿色建筑的标准和条件,对未按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的,不得通过审查备案、颁发施工许可证、组织竣工验收,对未履行相关职责的部门,要追究相应责任。对已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并取得评价标识的项目,积极指导申报绿色建筑专项资金,调动了项目单位实施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加大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电台等媒体和散发宣传单、现场宣传等形式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进行宣传,对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开展情况进行了多篇幅集中宣传报道,同时要求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也加大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建设单位实施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四是扩大绿建范围,推动整体发展。对符合绿色建筑条件的“三类建筑”,严格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逐步扩大绿色建筑的范围,由“三类建筑”扩大至集中兴建10万平米的住宅建筑,确保到2020年城镇新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责任编辑:苏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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