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打造“无欠薪”城市

时间:2017-07-15 09:53来源:大西北网-西部商 作者:丁炜娜 点击: 载入中...
  我市多举措打造“无欠薪”城市
  
  大西北网讯  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兰州市进一步创建“无欠薪”城市实施方案》,重点在全市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矿山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实施实名制管理,继续推进劳动用工备案,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以上。推进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全面推行工资支付保证金、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和农民工工资“一卡通”的“两金一卡”制度。
  
  重点领域实施劳动者实名制管理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兰州市将在建筑、市政、水利、交通、矿山领域全面实施劳动者实名制管理,实行劳动者工资与其他劳务费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到今年年底前确保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矿山等领域实现“一卡通”代发工资全覆盖,并逐步向劳动者较多的行业拓展。
  
  进一步明确和靠实工资支付责任,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理由克扣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继续加强全市建筑企业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益。
  
  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
  
  《方案》提出,在全市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矿山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并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建设单位在开工之前应按照市政府《关于修正〈兰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缴纳保证金,建设部门对未按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同时,根据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和企业劳动用工诚信情况实行浮动缴费,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欠薪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引导和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
  
  《方案》要求,对恶意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失信企业,要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对其予以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并将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房产及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此外,要积极争取法院对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采取“特事特办”“快审快结”的便民措施,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权纠纷,最大程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苏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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