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开展全市春季学校传染病督导检查工作防控春季学校传染病

时间:2017-03-26 16:3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为确保全市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做好2017年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兰州市卫计委联合市教育局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兰州市疾控中心、兰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兰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等相关传染病防控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于近期开展全市春季学校传染病督导检查工作,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区卫计局、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针对辖区学校的特点,制订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和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卫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沟通和协调解决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本辖区学校传染病疫情和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新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学生健康体检、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及病因追踪等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病例的早期发现和散发病例的管理和处置。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要积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教学环境消毒及其其他处置措施。
  
  各县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明确辖区内各学校、托幼机构及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有效、果断处置疫情,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未按要求开展防控工作,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要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其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将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纳入目标任务中进行考核。
  
  据要求,各县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托幼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如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宣传,以及开设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等,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和信息,积极组织开展学校爱国卫生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最后,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健全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督察、自查机制,学期开学初要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联合督察指导,通过督促检查规范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指导落实晨午检制度、疫情报告等传染病控制措施。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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