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总队就“朋友圈”一则消息作出回应:公交车站违停被拍罚1000元纯属谣言

时间:2015-11-15 21:54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近日朋友圈里疯传“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大家注意了哦!”日前,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我省并没有出台相关措施,广大市民勿盲目转载。
  
  日前,记者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核实此条信息时,交警总队相关部门表示,公交站台停车被抓拍将罚千元的传言近日在广州、海南、厦门等地都曾出现,但均被当地进行了辟谣。推出这项措施的是深圳,而不是甘肃省,请广大甘肃网民切勿盲目转载。
  
  那么我省目前对占用公交车站怎么处罚呢?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日常执法的情况来看,占用公交车站违停的现象在我省各地州市都有出现,这一行为导致公交车无法靠边停靠,甚至只能停到快车道上,除了会造成拥堵之外,对上下车乘客安全也造成影响,还会拖延了公交车进出站的运营速度和时间。警方表示,虽说我省罚款力度没有深圳的1000元那么高,但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乱停放。如果发生违章停车,警方将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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