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兰州实行居民生活阶梯气价,7—9月择时召开听证会

时间:2015-07-14 23:30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王占东 点击: 载入中...
  用气量越大,超过基本用气需求的部分,气价越高
  居民用气第一档气价执行现行价格,80%以上居民用户气价不会上涨
  记者王占东
 

 
  大西北网讯记者昨日从兰州市物价局获悉,兰州市将于2015年底前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是将用气量划分为若干阶梯,实行不同的价格。用气量越大,过基本用气需求的部分,气价越高。
  各档用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制定。采暖壁挂炉各档气量和气价的划分与确定,按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制定。用气计价周期以年为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居民用气第一档气价执行现行价格,80%以上居民用户气价不会上涨。
  居民用户超出5口人的多人口家庭,可持户口簿、暂住证、所在社区证明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核实确认后,每增加1人,第一档气量相应增加5立方米/月,第二档、第三档气量依次顺延。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气价标准执行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价格。
  经兰州市政府同意,兰州市物价局拟于2015年第三季度召开兰州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制度听证会。
 
  2015年底前,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兰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发改委转发“国家指导意见”的要求,兰州市将于2015年底前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我国天然气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2013年对外依存度已超过30%.但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一方面,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居民生活用气具有不均衡的特点,不足20%的居民家庭消费了40%左右的居民气量,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用气量最多的不足5%的居民家庭消费了近20%的居民气量,特别是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
 
  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是将用气量划分为若干阶梯,实行不同的价格。用气量越大,超过基本用气需求的部分,气价越高。这项制度是在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与传统的单一气价相比,阶梯气价可以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近年来,河南、江苏、湖南等地部分城市的实践证明,阶梯气价在引导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因此,为鼓励居民节约用气,公平负担,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要求2015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居民家庭阶梯用气量分为三档
  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各档气量和气价的确定作了原则性规定。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兰州市在对20000户用气家庭用气量进行采集统计的基础上,将阶梯用气量分为三档。
 
  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各档用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制定,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档气按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价执行居民用气现行价格,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第二档气价按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第三档气价要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能够抑制过度消费。
 
  采暖壁挂炉阶梯用气量分为三档
  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制定
 
  兰州市地处西北,冬季气候严寒,冬季采暖为我市居民过冬基本生活需求。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兰州市实际,对独立采暖用户家庭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兰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兰州市成本监审局对兰州市5000户独立采暖用户家庭进行用气量样本数据采集统计。着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积的采暖需求,对超出基本住房面积特别是大户型住房的采暖用户,应负担更多的成本。第一档用气量覆盖样本数量的80%,第二档用气量覆盖样本数量的95%,第三档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用气部分。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制定。
 
  兰州市用气计价周期以年为周期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兰州市用气计价周期以年为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80%以上居民用户气价不会上涨
 
  兰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对不同家庭的影响有所不同。
  根据国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精神,兰州市的居民用气第一档气价执行现行价格。考虑到兰州市居民的承受能力,在制定各档气量时,将第一档气量适当放宽,这样第一档气量可覆盖区域内80%以上居民用户的月均用气量,这就意味着80%以上的居民家庭生活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不会增加生活支出。
 
  超出5口人的多人口家庭可申报增加档内气量
 
  居民用气户以住户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一个居民用户,没有房产证的,以气表为单位,一个气表对应一个居民用户。居民用户超出5口人的多人口家庭,可持户口簿、暂住证、所在社区证明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核实确认后,每增加1人,第一档气量相应增加5立方米/月,第二档、第三档气量依次顺延。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暂不执行阶梯气价
 
  兰州市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气价标准执行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价格。
  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用于公共事业
 
  兰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居民阶梯气价,第二档、第三档气价会有所提高,因此燃气企业的收入会有所增加。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目前有些用户是合表供气的,增收应首先用于“一户一表”的改造。二是可用于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成本,减少与工商业用气交叉补贴。三是用于补贴燃气企业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补贴。
 
  第三季度召开兰州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制度听证会
 
  经兰州市政府同意,兰州市物价局拟于2015年第三季度召开兰州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制度听证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人3名。听证人由兰州市物价局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兰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兼任。
 
  本次听证会共设15名听证会参加人员。由下列人员构成:1.消费者6名;2.经营者3名;
  3.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5.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2名。
 
  听证会参加人员由下列方式产生:1.消费者由兰州市物价局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由兰州市物价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3.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等其他人员由市物价局聘请。
  听证会参加人推荐及报名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3.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并保证能亲自参加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旁听人员5名。采取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由市物价局按报名次序选取。
  本次听证会由市物价局邀请8家新闻媒体参会报道。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自2015年7月15日起带有效证件到兰州市物价局政策法规调控处报名(市政府大楼11楼)。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7月23日17时前。联系电话:0931-8772182联系人:柴映春任军霞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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