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可减免租金

时间:2015-01-06 07:56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梁峡林马逸群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省住建厅副厅长蔡林峥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可减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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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西北网1月6日讯 1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14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第三场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等三部门通报了各单位实事完成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去年共开建18.8933万套保障房
  
  据介绍,2014年省政府首次将科技惠民示范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在全省58个贫困县(区)按照“一县一项目一产业”布局项目建设,目前已累计投入经费2.56亿元,科技惠民示范工程完成情况良好。
  
  省委省政府要求2014年新开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8.8853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1.9042万套。截至2014年11月底,全省实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8.8933万套,占新开工计划的100.04%;当年及历年结转项目基本建成13.4909万套,占基本建成计划113.33%。
  
  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的“建成1万公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实事,截至2014年底,全省建成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10657公里,解决了2012个建制村通畅问题,实现了全省7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繁己表示,2015年,省交通厅将确保全年完成建制村畅通工程1万公里,到年底努力实现全省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到80%,并率先实现静宁、临洮县2个部级试点县,武山等7个省级试点县10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
  
  符合条件低收入家庭今后可减免公租房租金
  
  省住建厅副厅长蔡林峥在发布会上表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后,房源将优先用于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对鳏寡孤独、军烈属、伤残等弱势群体优先配租。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与运营成本、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机制,动态调整租金。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按收入的高低分档核定租金标准;对符合条件且收入较低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
  
  157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因安居工程改善了住房条件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省累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99.19亿元,落实省级配套资金72.54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72.79万套,比原计划增加3万套;分配入住50.11万套、分配入住率为68.84%;累计发放住房补贴84.34万户(次)、233.32万人(次)、17.57亿元。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效改善了157多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尤其是通过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棚户区改造等方式,重点解决了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已经实施住房救助30.22万户。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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