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变革之际警惕“最后疯狂”

时间:2014-12-12 09:37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海英 点击: 载入中...

    在一些地方,超生户因无力缴费,其子女在上学、入户等方面处处受到限制,甚至还有“逼死”超生户的恶例。这些问题充分说明,社会抚养费要么取消,要么彻底改革。

日前,一段名为《临沂临港计生办非法拘禁10个月婴儿,公安成功解救》的视频在网络热传并引发争议。10日,被关妇女的丈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因生三胎无力缴纳14万元社会抚养费,夫妻俩被计生人员带走,关进当地一家旅馆。

来自山东媒体的最新消息是,临沂临港区管委会已安排调查此事,并责成团林镇人民政府对相关人员停职,待问题查明依法处理。坦率地说,假如没有媒体揭露此事,有关部门未必会如此高效和重视。

社会抚养费征收引发的社会问题有很多,超生户因无力缴费而被非法拘留,只是诸多问题之一。在一些地方,超生户因无力缴费,其子女在上学、入户等方面处处受到限制,甚至还有“逼死”超生户的恶例。这些问题充分说明,社会抚养费要么取消,要么彻底改革。

目前来看,取消社会抚养费还不现实。国家计生委最近明确表示,不会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就对改革提出了很多要求。从公开征求意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来看,很多规定都是针对乱征收而制定的,如果这一制度今后能落到实处,类似于“交不起钱遭拘禁”这样的现象有望终止。

现在人们有两点担心:其一,在新制度正式实施前,某些地方有可能上演“最后的疯狂”。长期以来,之所以存在乱征收的问题,是因为现有制度存在很多缺陷,比如说,征收标准不统一,允许乡镇政府受委托征收等,而新制度则统一了征收标准,限制了委托征收权限。也就是说,一些地方政府很清楚今后不能再像以往那样乱征收了,于是抓紧最后机会狠捞一把,在新制度实施之前,采取各种手段乱征收社会抚养费。因此,一方面要抓紧完善新制度,争取早日正式实施。另一方面,国家计生委不妨出台紧急禁令,严禁地方政府在新制度实施之前乱作为,或者暂停一切征收行为,待新制度实施后,按照新制度规定进行操作,这样一来,像“交不起钱遭拘禁”这种恶例就不会再上演了。既然现行制度问题多多,不妨暂停执行。

其二,新制度实施后能否落到实处,仍让人有些担心。虽然新制度统一了征收标准,规范了征收主体,增加了征收程序并规范了征收行为,而且还进一步明确了收支两条线、增加征收管理透明度等,这正是公众所期待的。但是,新制度的落实会不会打折扣,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在现实中有很多看上去好的制度,但实施效果却与公众期待有不小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说,缺乏执法检查和监督,具体执行部门为了一己私利而置法律公信力于不顾等。所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实施后,必须通过多种举措确保制度落实。

至于临沂临港区团林镇计生干部非法拘禁超生户的问题,不能只是停职处理,而是要依据法律进一步严肃处理,应该以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司法机关,以杀一儆百。据悉,临沂发生多起类似事件,应该深入调查,让每一个乱作为的公职人员受到法律惩罚。张海英(北京教师)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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