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将对冬防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时间:2014-09-22 20:1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沙莎 点击: 载入中...
  不合格的单位及个人将被问责
 
  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城关区政府了解到,为了有效提升城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水平,确保“冬防”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该区依据《2014—2015年度城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了《城关区2014--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考核方案》,对各街道和各部门的“冬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未按时限和相关要求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进行问责。
 
  据了解,根据考核方案,城关区将对各单位冬防开展情况、人员到位及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燃煤小火炉使用情况、垃圾焚烧、煤炭市场、机动车尾气、工业五大类污染源进行督查。考核时间为自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3月31日,每天开展督查,每两周考核一次,以100分为基数,实行倒扣分制度;制定了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冬防”方案,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未制定方案扣除3分,方案上报不及时,扣除1分。召开本单位“冬防”动员大会;未及时召开会议的,扣除3分。自11月1日起全面禁止各类土方开挖及拆迁施工;每发现一次违法作业施工的扣除0.5分。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未落实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至2015年3月31日;未按要求停工的发现一次扣除1分。严禁露天烧烤;每发现一处扣除0.5分。对不符合规范的小作坊每发现一处扣除0.5分。辖区内煤炭销售点发现存有劣质煤炭未及时处理的,扣1分等16项考核指标。并按照这些考核指标每两周进行考核排名,排名末位的单位将被问责。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城关区此次专门制定了《城关区大气污染防治考评问责暂行办法》,问责方式包括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免职。对在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指挥部测评中排名靠后的单位,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免职处理。对排名第一次倒数第一的街道和重点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全区通报大会上做表态发言,对分管领导由区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街道和重点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区委书记、区长分别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在全区通报大会上做表态发言并做出书面检查;对连续三次(包括累计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街道和重点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免职处分。(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ttp://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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