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17日讯 据新华网报道,根据财政部信息,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生效半月来实现平稳过渡。随着全球税收情报网建立,中国富人及企业海外隐匿资产难度加大。
根据法案,若美国纳税人个人或机构持有的海外金融资产总价值达到一定标准,该纳税人将有义务向美国国税局进行资产申报。各国金融机构需辨别并定期提供其掌握的美国账户,包括自然人账户以及美国纳税人持有比例超过10%的非金融机构信息。
目前申报标准为个人5万美元,机构25万美元;账户信息包括美国纳税人的姓名、地址、纳税识别号、账号、账户余额或价值、以及账户总收入与总付款金额等。
随着国际税收形势日趋严峻,提高国际涉税信息透明度呼声渐高。目前包括中、美、英、法、德、意等在内的100个国家或地区及逾8万家金融机构向美国政府登记,同意遵守法案。开曼群岛、百慕大和泽西等“避税天堂”也已加入该体系。
据了解,6月26日,中美就签署政府间协议问题初步达成协议,未来中国金融机构仅需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其所掌握的美国纳税人账户信息,再由中国税务机关出面,通过税务情报交换机制与美国以平等互惠的方式来交换两国所掌握的对方纳税人账户信息。
此外,瑞士也同意签署该项税收情报交换新标准。
税务律师曹禺认为,未来富人和跨国企业想通过离岸避税港藏匿资产并毫无代价地逃避纳税义务将几无可能,这预示着未来国际税收征管秩序的变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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