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将探索建立新建建筑热计量保证金制度

时间:2014-07-03 21:3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不装表 装假表 装表不收费  供热计量推行举步维艰

 
  大西北网讯  不装表、装假表、装表不收费……昨日,记者获悉,兰州供热计量推行举步维艰,为确保热计量推行有效实施, 兰州将探索建立新建建筑供热计量保证金制度。


  供热计量是建设领域落实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比例是国家园林城市的否定性指标。国家园林城市考核指标中居住建筑计量收费比例为30%以上,今年9月,兰州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明年国家组织验收。目前,兰州市推行供热计量情况不容乐观,2007年10月国家强制性标准实行后竣工和今年来经计量改造的建筑“不装表、装假表、装表不收费”的现象十分严重,住宅分户计量收费比例过低,与国家园林城市30%以上标准相差甚远,也是目前兰州市五城联创未达标硬件建设项目中完成难度最大的一项,且必须在今年冬季供暖前完成计量装置面积。安装计量表不收费不仅造成巨大浪费,群众意见也很大,强烈要求实行计量。


  兰州市供热办表示,在前期摸底检查中发现,兰州市既有建筑中,有相当部分安装的产品质量有问题,或安状不合格,有没有受检的,有安装错误的,有表质量有问题的,有没有竣工验收的,且基本都没有按规范安装室内自动温控装置,不能实现温度自动调控。


  依据兰州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攻坚方案,2007年10月以后竣工建筑以整改为主,既有建筑的改造为补充,兰州市供热办表示,市区要按照要求尽快约谈建设开发主要负责人,签订整改承诺书,责令限期按规划标准立即整改;同事要紧盯在建在售建筑,特别是今年能投入使用的建筑,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达到供热计量收费条件。凡计量表质量不合格、安装不符合规范的或没有安装的,要与供热单位重新签订计量共层合同,按计量工程规范标准进行整改。为确保供热计量有效实施,凡设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没有供热计量相关内容不予备案、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计量工程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通过专项验收、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得投入使用。此外,坚决杜绝非供热单位采购安装供热计量温控装置,严控热量表质量。


  据悉,兰州将探索建立新建建筑供热计量配套建设保证金制度。建立供热计量产品、技术的优选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不严格执行供热计量标准的设、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情节一严重者建议发证机关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证书,供热计量未经专项验收备案或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供气供水,不得投入使用。(更多关注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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